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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学院临床各单位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工作安排

【发布时间:2017-11-15 07:51:36 浏览次数: 作者:研究生处 来自: 责任编辑:研究生处】

一、招生导师

(1)2018年人才专项计划导师(见附件1)

(2)高峰计划学科--心血管病学团队;

高峰计划学科-生殖医学团队;

高峰计划学科-脑科学团队

(以上三个团队导师名单见附件2,但需有招生名额方可开展“申请-考核制”招生,考生报名前须与导师沟通)

二、申请条件

以“申请-考核制”方式报考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二)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至少发表1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SSCISCIEI收录(并列第一作者仅计第1位,并列通讯作者仅计最后1位)。只获得硕士毕业证书的考生、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和同等学力考生,近三年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至少发表2篇学术论文(不含会议论文和论文集)且被CSSCISSCISCIEI收录(并列第一作者仅计第1位,并列通讯作者仅计最后1位)。

(四)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五)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六)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三、申请材料

(一)《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制”申请表》一式8份。(见附件3

(二)个人陈述书。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经验、能力、特别成就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三)推荐书。须由两名与报考专业相关的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分别签字出具。(见附件4)。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在境外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准予参加考核。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

(八)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一式两份。(CSSCISSCISCIEI收录学术论文需提供检索证明及全文复印件)。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政治思想情况审核表》。(见附件5)。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材料审核及时间安排

(一)考生需自行联系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招生导师,导师初步审核考生申请条件后签署知情同意书(见附件6),一式两份。

(二)考生携带全部申请材料(包括原件)及知情同意书于20171115-1120日(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间前往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综合楼610)进行申请基本条件及材料审核。全部审核材料复印件需准备一式两份,研究生招生办公室留存一份。

(三)通过研究生招生办公室审核的考生携申请材料前往申请导师所在医院报到并提交审核材料复印件。

(四)"申请-审核制"专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工作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分别给出审核成绩。审核成绩计入录取成绩,权重为10%

(五)根据专家工作小组审核情况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将于1125日前在齐鲁医学院网站公示,具体考核安排请由各医院教学管理部门与考生联系。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一)考核分为初试及复试,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3小时,卷面总分300分。初试考核科目涉及齐鲁医学院2018年博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所规定的科目(其中外语初试的考核内容为可为公共英语或专业外语,考试语种仅限本专业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初试成绩折算为百分制记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复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不少于45分钟,其中,考生陈述15分钟,专家考核不少于30分钟。复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记录,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和在职人员攻读硕士专业学位加试、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跨学科加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将于1125日左右于齐鲁医学院网站另行通知,加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考核内容

(一)思想品德考核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素质考核

充分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

(三)外语水平考核

外语初试的考核内容可为公共英语或专业外语,考试语种仅限本专业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语种。考生复试时进行相同语种的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权重占复试总成绩的10%。复试总成绩=专业素养*0.9+外语口试成绩*0.1

七、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三部分组成。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初试成绩*30%+复试总成绩*60%.

八、体检工作

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体检由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统一安排。具体安排将于1125日左右于齐鲁医学院网站另行通知.

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工作

(一)学校统一将审定后的录取名单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信息网”进行公示。

(二)通过“申请-考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除我校专任教师和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实验课程的工程实验人员外,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对不能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本实施方案由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齐鲁医学院联系人:邵老师 联系电话:88380011;

信箱:yxbyjs@sdu.edu.cn

 

                                                    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7.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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