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别提示:考生在关注本网站的同时,请同时密切关注报考学院网站,及时了解复试信息;临床医学研究生复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临床医学专用通知可从研究生处网站主页进入“临床研究生”栏目查询)
一、齐鲁医学院复试基本原则
学生进入复试后,按照报考单位的复试方案进行复试,复试时遵循以下原则:
(1)“首志愿”复试原则。“首志愿”为考生参加复试的最初志愿,包括学科、专业、类型、方向、医院等内容,这些信息须与初试报名信息,以及部分考生通过“齐鲁医学院复试考生志愿填报系统”中填报的志愿信息完全一致。考生须完全按照“首志愿”参加复试,首轮复试结束前考生志愿不得随意变动。
每个学院均接收一定数额的校外调剂考生,接收校外调剂考生的专业和数额将于复试之前在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站予以公布。校外调剂考生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招生管理平台“硕士预调剂系统”中填报的志愿以及部分同学通过“齐鲁医学院复试考生志愿填报系统”进一步填报的志愿即为其“首志愿”。
(特别说明:与往年不同,2018年临床医学专业学位一志愿研究生报名时填报了“学科方向”,本“学科方向”为“首志愿”组成部分。)
(2)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型研究生分别排名原则。学术型研究生与专业型研究生要按照“首志愿”分别参加复试,分别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首志愿”复试完成后需要调剂时,报考临床类(包括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中医)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考生可调剂到学术型,报考学术型的考生不可调剂到临床类专业学位。
(3)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分别排名原则。全日制考生与非全日制考生要按照“首志愿”分别参加复试,分别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4)校外调剂考生的录取排名原则。校外调剂考生按照各个学院的复试方案计算录取成绩,按照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5)校内其他学院考生向齐鲁医学院下设学院调剂原则。按照“首志愿”原则,首轮复试结束前,不接受校内其他学院考生调剂(基础医学院除外,见后)。未被校内其他学院拟录取欲调剂到齐鲁医学院的考生,与齐鲁医学院内部各学院复试结束(院内调剂结束)后未被拟录取的考生一起参加跨学院调剂报名、复试,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基础医学院首轮复试接收校内非齐鲁医学院调剂考生,校内非齐鲁医学院调剂考生与一志愿考生共同复试,按照录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名录取。
(6)个别专业的录取政策会根据报考情况和学校政策进行调整。如有调整,以复试前发布的最新通知为准。(请认真研读下面链接中各学院发布的复试方案和复试安排)
二、各学院复试方案、复试安排
临床医学:http://www.qlyxgrad.sdu.edu.cn/info/1007/2315.htm
基础医学院:http://www.bmsgrade.sdu.edu.cn/info/1004/4903.htm
公共卫生学院:http://www.sph.sdu.edu.cn/info/1871/5191.htm
医药卫生管理学院:http://chmp.sdu.edu.cn/html/xygk/xytz/3251.html
口腔医学院:http://dent.sdu.edu.cn/getNewsDetail1.site?newsId=d069ae17-94e1-4226-9baa-c2698248ddf8
护理学院:http://hlxy.nscn.cc/news/shownews.php?id=8009
药学院:http://www.pharm.sdu.edu.cn/yjsjy/info/1054/308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