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第三届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见附件)文件精神,为做好我校推荐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具体申报条件、成果形式、申报材料要求等依照山东省学位办《关于开展第二届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执行。
2.各单位申报名额不限,如申报者超过1名,请按照全日制、非全日制分别确定推荐次序。
3.由各培养单位集中报送申报材料,材料报送截止时间:6月22日;材料报送地址:明德楼B303(全日制研究生申报材料)、B315(非全日制研究生申报材料)。文件命名方式:单位为三位学院代码+学院,个人为学院+姓名
4.研究生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推荐名单,并上报山东省学位办。
此次申报工作事关学校荣誉及学生切身利益,望有关单位高度重视、积极组织,切实做好推荐申报工作。
附:山东省学位办关于开展第三届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点击打开链接http://xwb.sdpec.edu.cn/sdadgei/display.php?id=652 )。
研 究 生 院
2016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