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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动齐鲁医学部重点学科项目建设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12-12 10:46:45 浏览次数: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研究生处】

各教学科研单位:

    依据《山东大学学科建设专项改革方案》和山大学科字〔2016〕5号文件,医学部将在推进实施“学科高峰计划”的同时,选拔一批有发展潜力的学科作为医学部重点学科。医学部重点学科建设项目与学校一般学科建设项目并轨实施。现将医学部重点学科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范围

1、新近设立或规划建设的新兴学科,以及具有一定基础或处于基础支撑地位但未列入“学科高峰计划”重点建设的学科。

2、重点建设的学科方向口径不宜过宽,一般控制在二级学科或者三级方向口径以内。

3、鼓励交叉学科申报,积极培育、催生新的学科增长点,遴选具有一定发展潜力和空间的新兴、交叉学科和学科领域进行重点支持,推动学科升级和学科现代化。

二、建设思路

(一)精准支持,争取重点突破

    有关学科要进一步梳理建设基础、凝练学科方向,选定某一方向为建设重点,集中资源,重点支持,争取首先在某一方向取得突破,进而引领带动其他方向发展,最终实现学科整体水平的提升。

    (二)绩效考核,实行滚动支持

    学部对建设项目进行绩效考核,建设成效突出的,将提高经费支持力度;经过一定建设周期后学科水平有大幅提升的,可申报“学科高峰计划”重点学科项目。

    三、工作安排

(一)符合条件的有关学科填写《齐鲁医学部重点学科项目建设计划》(附件1)及《齐鲁医学部重点学科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及经费预算》(2016年12月-2017年12月,附件2),并于12月14日下班前前送交医学部研究生处(综合楼610房间,联系人:李丹,电话:88380030),电子版发送至yxbyjs@sdu.edu.cn。(注:附件2.年度计划及经费预算现暂交电子版即可)

(二)齐鲁医学部组织评审有关学科提交的《齐鲁医学部重点学科项目建设计划》及年度计划,确定建设名单。

(三)建设名单报学科建设与发展规划部备案,公布建设经费额度,启动建设。

                               

 

  

                                                     齐鲁医学部研究生处

                                                                 2016.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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