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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学院关于2023年9-12月学位进程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
2023-09-02 14:39  

各学院:

20239-12月学位进程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即将启动,为做好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与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参考文件

1.文件1-《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

2.文件2-《齐鲁医学院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毕业原始数据审查及学位论文终稿审核的相关意见》

二、申请流程及时间安排参照毕业审核流程

一)学生提交申请

920-923,拟答辩在职研究生登录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学位论文答辩申请。请各培养单位及时通知拟答辩在职研究生登录系统,提交答辩申请和信息确认,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非首次提交答辩申请的在职研究生,需各学院报送名单至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在职教育中心),设置开放系统当次提交权限。

(二)导师审核

922-924,在职研究生导师登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审核,确定拟申请答辩在职研究生是否具备申请资格。

(三)培养单位审核

925-927,培养单位审核材料并登录管理信息系统进行提交,同时向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和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以下简称“研教办”)报送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申请材料。

(四)学校复核

930日,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对拟答辩在职研究生进行抽查复核,审核结果将通过管理系统提交确认。学位论文答辩的程序及其他要求请按照校学位办的有关规定执行。

三、材料报送(培养单位审核后立即报送)

(一)报送研究生院专业学位教育办公室(在职教育中心)材料

附件1-《xx学院xx进程-在职研究生系统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由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并打印,纸质版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报送研教办材料

1.附件1-《xx学院xx进程-在职研究生系统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名单》(电子版和纸质版各一份,由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生成并打印,纸质版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2.附件2-《xx学院xx进程-在职申请博士、硕士学位人员名单》(电子版,发送至邮箱qlyxbxw@sdu.edu.cn;

3.附件3-《齐鲁医学院研究生第三次提交毕业(答辩资格)申请表》(纸质版一份,分管院领导签字加盖学院公章)

四、其他说明

(一)非首次申请人员申请及审核

非首次申请学位在职人员需重新提交申请。学院也需重新点击审核其表现信息后,再审核毕业申请,以确保系统生成的通过名单中文章数量等表现信息完整无误。

(二)第三次申请人员申请及审核

两次申请没有完成授位进程的,一年内不再接受其学位申请。再次在有效学制内申请学位的,申请人须经导师对学位论文审查同意,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申请,培养单位组织不少于3位专家(申请博士学位的,须为博士生导师)对是否达到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水平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的,并通过答辩资格审核后,由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匿名评阅。评阅无异议的,可组织答辩。第三次申请学位者提交附件3-《齐鲁医学院研究生第三次提交毕业(答辩资格)申请表》,学院进行审批,审批后报送

(三)严格毕业审核原始数据审查

根据文件2-《齐鲁医学院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毕业原始数据审查及学位论文终稿审核的相关意见》,研究生毕业审核、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环节中应严格落实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原始数据问询与审查程序。

(四)临床医学在职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通知

临床医学在职研究生答辩资格审核由研教办、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办公室统筹完成,请关注后续通知。

 

通知中所涉及的文件、附件均从群内压缩包下载。

 

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3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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