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大学   |   齐鲁医学院   |   旧版回顾
学位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研究生教育 > 学位工作 > 正文


齐鲁医学院关于做好2024年度研究生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4-01-24 14:32  

齐鲁医学院各学院、中心:

为保证齐鲁医学院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学位申请全流程、全过程、各环节规范实施,按照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安排,现将2024年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学位授予有关事项统一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预答辩

(一)所有申请学位研究生均需要预答辩

所有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包含统招、在职、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均需要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程序与要求参考文件:

1.山大研字[2007]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2.《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要求的通知》

3.《齐鲁医学院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

注:硕士学位申请人预答辩要求参照博士进行,文件同上。

(二)预答辩组织时间及预答辩委员会组成

预答辩需在毕业审核/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之前完成,最晚必须在论文送审前2周完成。

预答辩委员会组成须按照《齐鲁医学院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中要求执行。即单位根据学位论文研究专业方向、类型、内容等成立预答辩委员会(一个或多个),论文为基础研究类必须含基础医学专家,临床研究类必须有熟悉临床研究方法学和统计学的专家。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委员会成员不少于5人,均为博士生导师(本组仅硕士研究生参加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可为3人,可为硕士生导师),学院(医院)外专家不少于半数,遵循“回避”原则。各单位学位论文预答辩公开进行且接受监督、检查。需设置预答辩秘书一名。

(三)预答辩环节的原始数据审查和规范性审查

须有预答辩委员会对学术成果(学术论文)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的问辩与审查环节和学位论文规范性审查环节。预答辩原始数据审核未通过者不得进入毕业审核阶段/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阶段。

(四)预答辩其他要求

1.将学位论文预答辩作为是否准予提交学位申请的“最后审核关”,由各培养单位集中组织,各单位成立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领导小组,党政一把手为组长,部署组织本单位预答辩工作。

2.设有学位论文预外审环节的单位(或学生类型),预外审通过者方可提交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外审评阅意见“无优秀”者,列为预答辩环节的重点审核论文对论文预外审环节“无优秀”但预答辩通过者,需以预答辩委员会为单位提交答辩记录和情况说明,阐述论文基本情况、评价水平、预答辩过程及通过的理由,经培养单位汇报送至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教学办”)。

3.预答辩过程中,预答辩秘书需完整记录预答辩过程并拍照。照片与经预答辩委员签字后的预答辩记录,由导师及预答辩组存档备案。

(五)预答辩材料报送

1.《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各培养单位安排》(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各单位报送至教学办)

2.《山东大学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学院集中加盖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章后,一份返还学生归档,一份学院存档)。

3.《齐鲁医学院博士研究生预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学生归档,一份学院存档)。

注:硕士学位论文预答辩产生材料按各学院要求报送或学生自行留存。

(六)博士学位申请人预答辩信息维护与审核

博士研究生须在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系统”)中“毕业和学位管理”栏目中维护预答辩委员会、决议等内容,学院秘书须对预答辩委员会及决议进行审核。

毕业审核/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

统招研究生毕业审核执行教学班对应批次毕业申请与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通知详见齐鲁医学院教学办网站“培养工作”版块)。

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执行齐鲁医学院教学办对应批次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通知要求(通知详见齐鲁医学院教学办网站“在职教育”版块)。

三、内部、涉密学位论文的认定

(一)认定资格条件

申请办理“内部”、“秘密”级以上的学位论文,按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认定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对研究成果不属于国家保密范围,但涉及专利申请、成果推广、技术转让以及技术或商业秘密等,在一段时间内不宜公开的学位论文;或论文背景为企业资助的重大项目,且撰写过程确实无法回避保密数据,按资助企业要求需要保密的学位论文,可确定为“内部”。学位论文作为学术成果受法律保护,学位论文中相关数据尚未发表不作为申请涉密论文理由。

“秘密”级以上的学位论文,要严格按照《山东大学涉密研究生与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因此文件涉密,如有需求,可通过齐鲁医学院教学办联系研究生院学位办进行办理。

(二)内部、涉密论文办理时间

内部、

涉密

论文

办理

授位批次

提交《审批表》时间

3月份

答辩资格确定后至2024年1月8日17:00

6月份

答辩资格确定后至2024年4月5日17:00

9月份

答辩资格确定后至2024年7月5日17:00

12月份

答辩资格确定后至2024年10月4日17:00

(二)内部、涉密论文材料报送

1.《山东大学内部、秘密级以上学位论文汇总表》(电子版和纸质版,由齐鲁医学院教学办汇总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

2.《山东大学研究生申请“内部”学位论文审批表》(纸质版一式三份,由齐鲁医学院教学办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学位办盖章,一份研究生院学位办留存、一份返还给学生,学生归档时与学位论文线装一起报送至图书馆、一份学院存档);

四、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具体要求详见压缩包说明)

通过毕业审核/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研究生须进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参考文件:山大研字[2022]3号《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

(一)学院抽取学校组织送审的硕士名单

各学院通过系统随机抽取确定由学校组织匿名评阅的硕士名单,未被抽中的硕士由学院组织匿名评阅。

授位批次

抽审时间

3月份

2022年12月28日8:00至2024年1月7日16:00

6月份

2024年3月25日8:00至2024年4月7日16:00

9月份

2024年6月25日8:00至2024年7月7日16:00

12月份

2024年9月24日8:00至2024年10月6日16:00

(二)评阅论文上传时间

论文提交

授位批次

提交时间

3月份

2022年12月28日8:00至2024年1月7日17:00

6月份

2024年3月25日8:00至2024年4月7日17:00

9月份

2024年6月25日8:00至2024年7月7日17:00

12月份

2024年9月24日8:00至2024年10月6日17:00

(三)进行匿名评阅

学生须通过系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导师审核后,学校、学院进行匿名评阅,过期不予受理。请各学院合理规划送审时间,尽早返回评阅结果。

(四)评阅结果导入及评阅书反馈

博士学位论文及被学校抽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结果将由研究生院学位办集中导入,请予以关注。

请各学院及时将送审的匿名评阅论文结果导入系统,并将学校送审和学院送审的全部评阅书反馈至导师或学生。

盲审结果

授位批次

学校评阅结果导入时间

3月份

2024年2月27日至3月8日

6月份

2024年5月21日至6月7日

9月份

2024年8月29日至9月9日

12月份

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6日

五、申诉及申诉处理 (具体要求详见压缩包说明)

申诉及申诉结果的使用参考文件:

1.山大研字[2022]3号《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

2.《齐鲁医学院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

(一)申诉提出时间

满足申诉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获得论文评阅结果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申请。

(二)申诉申请的审批

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委托各学科评议组组织相关专业3-5名专家进行审查。专家组由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原则上至少有1位为学科评议组成员。专家组严格审查学位论文与匿名评阅专家意见,提出是否同意其申诉的意见与理由。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不接受其申诉申请,并视情况提交学院开展调查与处理。

(三)申诉材料报送

《山东大学学位论文申诉情况表》(纸质版一份,由学院统一加盖分会公章,学院扫描留存备份,原件返还给学生,连同完整份数的评阅书用于学位档案的归档)。

六、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详见压缩包说明)

论文评阅结果符合学校答辩条件的,可组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与程序参考文件:

1.《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2.《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要求的通知》

3.学位[1998]54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4.山大研字[2002]42号《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

5.山大研字[2007]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6.《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部分内容参考)》

7.《齐鲁医学院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

8.《齐鲁医学院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毕业原始数据审查及学位论文终稿审核的相关意见》

9.山大研字[2022]1号《山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指南》

10.《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

(一)答辩时间方式

请各学院预留充足时间组织学科评议组会议,至少于查重开始前2天结束答辩。请各单位按照线下答辩方式,组织答辩。并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各项工作。答辩全程录屏/录像,由导师和答辩组保存。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保存答辩者与导师合影、答辩者与答辩委员会合影、答辩者正在答辩的照片,用于学位档案归档。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组成执行《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要求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注:山东大学校内编制教师、山东大学直属医院职工、目前有山东大学在读研究生的导师、具备2024招生资格导师均属于校内教师。

  (四)答辩前报送材料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评阅无异议无良好,总体评价为“合格”研究生填写此表,纸质版一份,由学院统一加盖分会公章,学院扫描留存备份,原件返还给学生,用于学位档案的归档)

(五)答辩现场材料

1.《齐鲁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学生、导师签字、答辩委员会专家签字);

2.《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记录审查表》(学生、导师签字);

3.《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及终稿审核情况表》(答辩委员会专家签字、导师签字、培养单位盖章);

4. 答辩表决票(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转齐鲁医学院教学办发放至各培养单位)。

七、严格学位论文终稿审查

1.培养单位根据本单位当次进程拟授予学位人员情况组织论文终稿审核,根据《学位论文重点审核人群确定范围》从严审核“拟授位重点人群”学位论文质量。

2.学生需提交学位论文终稿及论文修改“痕迹稿”。论文“痕迹稿”的初始状态应为“预答辩”时的论文版本,后续修订内容需包含根据预答辩委员会专家、匿名评阅(正式外审)专家、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修改的痕迹。单位组织学位论文终稿审核时,学生需逐条汇报修改内容,并填写《学位论文预答辩、外审、答辩专家意见及修改情况表》。

3.导师与学生应对学位论文终稿进行规范性自查,对论文基本结构、图表、综述、相关性、参考文献等进行全面审查,导师需签署审查意见,并对审查结果负责。。

4.学位论文终稿中,须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记录审查表》、研究涉及的原始数据附在学位论文后。

5.经论文终稿审核确定仍需进一步修改论文的,培养单位与教学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学位办沟通确定暂缓提交论文终稿时间,并确保按时、按要求提交修改后的学位论文。

6.须进行规范性审查。

(一)学位论文终稿审查材料报送

1.《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及终稿审核情况表》(纸质版一式两份,无需报送教学办,一份学生学位档案归档,一份学院留存归档)。

八、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下简称“查重

查重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系统提交的查重论文须确保是严格按照匿名评阅专家及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修改后的查重版论文终稿(后无需附相关原始资料和《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及终稿审核情况表》)。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参考文件:

《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一)查重时间安排

论文检测

授位批次

检测时间

3月份

2024年2月26日至3月10日

6月份

2024年5月20日至6月9日

9月份

2024年8月30日至9月9日

12月份

2024年11月26日至12月8日

(二)查重材料报送

《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查重超15%且经审批无学术不端者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学院集中加盖分会章和分会主席章后,一份返还学生归档,一份学院存档)。

九、学位授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详见压缩包Excel表)

(一)需各学院报送至齐鲁医学院教学办材料

报送要求:查重结束当天完成报送。

1.齐鲁医学院xx学院xx进程毕业审核通过/答辩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学位信息汇总表(正常表决+特殊表决+不予授位)》(电子版);

2.《学科评议组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研究生秘书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二)需各学院自行报送至学位办材料

报送要求:分会召开后,齐鲁医学院教学办将及时把表决结果及时间安排反馈各学院,请各学院按照学位办要求自行完成报送。所有材料按照博硕、学号进行排序整理。

1.《山东大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纸质版,1份/博士,博士从系统导出,博士学位申请人要完整、准确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不可空项,打印须为正反面);

2.一张2寸彩色背胶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务必和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电子照片同版同照,照片背面填写学号及姓名并风干);

3.《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纸质版,1份/每人);

4.胶装终版论文(后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记录审查表》及重要相关原始资料;博士学位论文3本,硕士学位论文2本)。

注:以上需报送至学位办的材料凡需加盖分会公章的,请联系教学办安排错峰盖章时间

十、学位档案整理与归档

(一)分会后,请各学院及时联系学位办准备学位材料盖章事宜,尽快完成学位材料准备工作,并及时通知学位申请人,系统内尽早下载学位归档等相关材料,保障学位申请人和学院在系统切换进程与学生进入“离校”状态之前,有充足时间完成学位归档及学位证发放工作

(二)各学院自行负责学生学位档案如学位审批书、专业学位申请书等全部材料的收集、盖章(包括分会章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章)、反馈、整理与归档,按照博硕、学号进行排序整理。完成时间统一按照学校要求执行,各学院自行报送至档案馆(中心校区明德楼A543),并领取下一进程所需档案封皮、照片卡袋、线装本装订线等。

十一、授位名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授予学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及内容请关注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网站。

十二、学位证书领取

公示结束,学位办将在系统中添加学位授予日期、委员应到和实到人数、证书编号等信息,请各学院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学位证书领取请关注学位办及齐鲁医学院教学办通知及安排。

十三、工作要求

(一)重视学位授予质量。严格落实学校、齐鲁医学院关于学位授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要求,充分履行学科评议组及分会对学位授予质量与学位论文水平把关的职责。

(二)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导师与学生须确保留存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版”、“修改痕迹版”、附原始资料的“终稿”。终稿须确保已根据匿名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专家、学科评议组专家意见完成修改。

(三)落实学位申请全流程中原始数据问询及审查。自2022.09学位进程要求上交的胶装、线装学位论文终稿中须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记录审查表》重要原始资料附在学位论文后。各单位须建立完善原始数据留存机制,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确保授位人员信息准确、全面、可追踪。

(四)全面落实《齐鲁医学院提升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内含附表、附件),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及学位论文水平。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lyxbxw@sdu.edu.cn

相关文件说明及附件请至群内下载。


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2024年1月24日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