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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12月进程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相关工作的通知
2022-11-08 10:02  

齐鲁医学院各学院、中心:

  按照学校与齐鲁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整体部署,现将齐鲁医学院2022年12月授位进程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参考文件:山大研字[2022]3号《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一)评阅结果导入及评阅书反馈

  请各学院及时将送审的匿名评阅论文结果导入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评阅书反馈至导师或学生。

  博士学位论文及被学校抽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结果将在11月15日至11月20日由研究生院学位办集中导入,请关注并及时查看。

(二)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判断及使用

  1.论文评阅结果符合学校答辩条件的,仍需严格按照评阅专家提出意见修改学位论文。修改须保留学位论文“评阅版”与“修改痕迹版”,经导师确认修改完成后可参与答辩。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仍需根据答辩委员专家意见继续完成“修改痕迹版”终稿论文。学位申请全流程中导师、答辩委员会及学科评议组应对照论文“修改痕迹版”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2.论文评阅结果有异议但符合申诉的,按照管理办法申诉有关要求处理。

 3.论文评阅结果有异议且不符合申诉的,按照管理办法相应条款处理。

二、申诉及申诉处理(具体要求详见压缩包说明)

  申诉及申诉结果的使用参考文件:

1.山大研字[2022]3号《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

2.《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修订稿)》

(一)申诉提出时间

 满足申诉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获得全部论文评阅结果2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申请。

(二)申诉申请的审批

  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以下简称“分会”)委托各学科评议组组织相关专业3-5名专家进行审查。专家组由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原则上至少有1位为学科评议组成员。专家组严格审查学位论文与匿名评阅专家意见,提出是否同意其申诉的意见与理由。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不接受其申诉申请,并视情况提交相应学科评议组及分会开展调查与处理。

(三)申诉材料报送

《山东大学学位论文申诉情况表》(纸质版一份,由学院统一加盖分会公章,学院扫描留存备份,原件返还给学生,连同完整份数的评阅书用于学位档案的归档)。

三、学位论文答辩(具体要求详见压缩包说明)

  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结果符合学校答辩条件的,可组织答辩。

  学位论文答辩与程序参考文件:

1.《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2.《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要求的通知》

3.学位[1998]54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

4.山大研字[2002]42号《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

5.山大研字[2007]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

6.《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部分内容参考)》

7.《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 (修订稿)》

8.《齐鲁医学院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毕业原始数据审查及学位论文终稿审核的相关意见》

9.山大研字[2022]1 号《山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指南》

10.《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工作的补充规定》

(一)答辩时间及方式

  请各学院预留充足时间组织学科评议组会议,至少于查重开始前2天结束答辩。请各单位遵守属地、学校等疫情防控要求,选择线上或线下答辩方式,并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各项工作。答辩全程录屏/录像,由导师和答辩组保存。博士学位论文答辩者保存答辩者与导师合影、答辩者与答辩委员会合影、答辩者正在答辩的照片,用于学位档案归档。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组成执行《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要求的通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博士学位的规定》、《山东大学关于授予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硕士学位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

  注:山东大学校内编制教师、山东大学直属医院职工、目前有山东大学在读研究生的导师、具备2022年招生资格导师均属于校内教师。

(四)答辩前报送材料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学位论文修改情况说明表》(评阅无异议无良好,总体评价为“合格”研究生填写此表,纸质版一份,由学院统一加盖分会公章,学院扫描留存备份,原件返还给学生,用于学位档案的归档)

(五)答辩现场材料

1.《齐鲁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学生、导师签字、答辩委员会专家签字);

2.《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记录审查表》(学生、导师签字);

3.《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及终稿审核情况表》(答辩委员会专家签字、导师签字、培养单位盖章);

4.答辩表决票(由研究生院学位办转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发放至各培养单位)。

四、严格学位论文终稿审查

  根据《齐鲁医学院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毕业原始数据审查及学位论文终稿审核的相关意见》的要求,齐鲁医学院严格执行研究生毕业原始数据审查及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终稿审核。

答辩过程中,学生需对预答辩委员会专家与论文匿名评阅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及论文对应修改情况逐一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并记入答辩记录。答辩后提交针对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的论文终稿,附导师详细终稿审核意见。学位申请人应保存学位论文在各重要环节的过程稿、“修改痕迹稿”与论文终稿,备查。

学位论文终稿审查须详细记录于《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及终稿审核情况表》(纸质版一式两份,一份学生学位档案归档,一份学院留存归档)。

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以下简称“查重”)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参考文件:

《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

  查重由各学院自行组织,系统提交的查重论文须确保是严格按照匿名评阅专家及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修改后的查重版论文终稿(后无需附相关原始资料和《研究生学位论文修改及终稿审核情况表》)。

  无论“总文字复制比”高低,如经学科评议组(专家组)鉴定存在剽窃或数据作假等严重作假行为者,均需将有关过程、证明材料等报送至分会。

(一)查重时间安排

  此次学位授予进程论文查重请于2022年12月2日之前完成。

(二)查重材料报送

  《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仅查重超15%且经审批无学术不端者报送,纸质版一式两份,由学院集中加盖分会章和分会主席章后,一份返还学生归档,一份学院存档)。

六、学位授予材料报送(具体要求详见压缩包Excel表)

(一)需各学院报送至齐鲁医学院研教办材料

报送要求:12月2日前报送

1.《齐鲁医学院xx学院xx进程毕业审核通过/答辩资格审核通过人员学位信息汇总表(正常表决+特殊表决+不予授位)》(电子版);

2.《学科评议组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研究生秘书从研究生管理系统导出,报送电子版和纸质版,纸质版需加盖学院公章)。

(二)需各学院自行报送至学位办材料

报送要求:分会召开后,齐鲁医学院研教办将及时把表决结果及时间安排反馈各学院,请各学院按照学位办要求自行完成报送。所有材料按照博硕、学号进行排序整理。

1.《山东大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纸质版,1份/博士,博士从系统导出,博士学位申请人要完整、准确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不可空项,打印须为正反面);

2.一张2寸彩色背胶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务必和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电子照片同版同照,照片背面填写学号及姓名并风干);

3.《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纸质版,1份/每人);

4.胶装终版论文(后附《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记录审查表》及重要相关原始资料;博士学位论文3本,硕士学位论文2本)。

注:以上需报送至学位办的材料凡需加盖分会公章的,请联系研教办安排错峰盖章时间。

七、学位档案整理与归档

(一)分会后,请各学院及时联系学位办准备学位材料盖章事宜,尽快完成学位材料准备工作,并及时通知学位申请人,系统内尽早下载学位归档等相关材料,保障学位申请人和学院在系统切换进程与学生进入“离校”状态之前,有充足时间完成学位归档及学位证发放工作。

(二)各学院自行负责学生学位档案如学位审批书、专业学位申请书等全部材料的收集、盖章(包括分会章及校学位评定委员会章)、反馈、整理与归档,按照博硕、学号进行排序整理。完成时间统一按照学校要求执行,各学院自行报送至档案馆(中心校区明德楼A543),并领取下一进程所需档案封皮、照片卡袋、线装本装订线等。

(三)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全流程产生的记录性材料如未列入“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卷内目录”中,仍需以“附件”方式附于学位档案中一并归档,以确保学位申请流程完整、资料可追溯。

八、授位名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授予学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及内容请关注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网站。

九、学位证书领取

  公示结束,学位办将在系统中添加学位授予日期、委员应到和实到人数、证书编号等信息,请各学院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学位证书领取请关注学位办及齐鲁医学院研教办通知及安排。

十、工作要求

(一)重视学位授予质量。严格落实学校、齐鲁医学院关于学位授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要求,充分履行学科评议组及分会对学位授予质量与学位论文水平把关的职责。

(二)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导师与学生须确保留存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版”、“修改痕迹版”、附原始资料的“终稿”。终稿须确保已根据匿名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专家、学科评议组专家意见完成修改。

(三)落实学位申请全流程中原始数据问询及审查,凡须报送的胶装、线装学位论文终稿中,须将《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记录审查表》重要原始资料附在学位论文后。各单位须建立完善原始数据留存机制,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确保授位人员信息准确、全面、可追踪。

(四)全面落实《齐鲁医学院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毕业原始数据审查及学位论文终稿审核的相关意见》(内含附表、附件),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及学位论文水平。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lyxbxw@sdu.edu.cn

相关文件说明及附件请至群内下载。

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2年1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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