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生导师
见附件各单位招生计划表中的招生导师。
二、申请条件
以“申请-考核”方式申请我校博士研究生的考生,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符合我校当年博士生招生简章中普通招考的报考条件。
(二)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含独立学院)为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全日制本科毕业学校不是具有硕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以及只获得硕士毕业证书或只获得硕士学位证书的考生,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被CSSCI或S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在SCI二区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或发表2篇被SCI或EI(其中至少有1篇SCI)收录的学术论文,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并列第1作者仅计第1位,并列通讯作者仅计最后1位)。
(三)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为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硕士研究生毕业学校和学位授予学校不是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或境外高水平大学的,须自2015年以来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身份在正式出版的期刊上发表1篇学术论文,并被CSSCI或SSCI、SCI、EI收录,或与上述学术论文要求相当的其他学术成果(并列第1作者仅计第1位,并列通讯作者仅计最后1位)。
(四)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申请人除满足以上条件外,须为全日制临床医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且硕士专业与博士申请专业一致,博士入学前获得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且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核成绩合格,否则本次录取无效。
(五)专业基础好、科研能力强,在某一领域或某些方面有特殊学术专长及突出学术成果。
(六)对学术研究有浓厚的兴趣,有较强的创新意识、创新能力和专业能力。
(七)具有较强的语言能力,外语水平较高。
三、申请材料
(一)《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考核”申请表》1式7份。
(二)个人陈述书1份。内容包括学习及学术研究的简要经历、原创性研究成果、攻读博士学位期间本人拟从事的研究方向和科研设想等。
(三)专家推荐书。须由两名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的专家)分别签字出具。
(四)本科毕业证、学位证和研究生毕业证、学位证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提交所在学校研究生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学证明)1式2份。在境外获得学历和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证书的复印件,无认证证书者不准予参加考核。
(五)本科及研究生阶段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由考生所在学校本科、研究生管理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非应届毕业生可由考生档案所在人事部门提供,并加盖公章。
(六)外语水平证明材料复印件1式2份。
(七)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1份。
(八)反映自己学术能力的论文、科研项目、奖励、专利等相关材料的复印件一式2份。
(九)《山东大学报考博士研究生人员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表》1份。
(十)专业学位博士申请者还需提供: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1式2份。(如被拟录取则博士入学前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结业考试合格证明。)
考生须在参加考核时提交上述申请材料的原件,相关表格见附件。
材料分两份用夹子按以下顺序夹好,1)审核时交研究生处一份,材料及顺序为:申请表1份、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或应届毕业生在学证明)、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发表论文等科研材料1份、政审表1份、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仅申请专业学位博士者需提供);2)审核通过后交各医院教育处一份,材料及顺序为:申请表6份、个人陈述书1份、专家推荐书2份、本科毕业证学位证、硕士毕业证及学位证(或应届毕业生在学证明)、本科及硕士研究生成绩单原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硕士学位论文全文(往届生)或论文摘要(应届生)1份、发表论文等科研材料1份、政审表复印件1份、临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复印件(仅申请专业学位博士者需提供)。
以上材料一经提交,无论是否审核通过,恕不退还。
考生应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无论何时,一经发现存在伪造、提交虚假材料等违纪行为,将根据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包括取消录取资格及学籍等,相关后果由考生承担。
四、材料审核及时间安排
(一)考生需自行联系符合招生条件的导师,将申请材料提交给招生导师,导师初步审核考生申请条件后签署知情同意书(见附件),一式两份。每位考生只允许找一位导师签署知情同意书。
(二)考生携带全部申请材料(包括原件)及知情同意书于2019年5月27日下午14:00-17:00间前往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地址:山东省济南市文化西路44号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综合楼613会议室)进行申请基本条件及材料审核。
(三)通过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审核的考生于27日下午14:00-17:00携申请材料前往申请导师所在医院报到。
(四)"申请-考核"专家工作小组(以下简称专家工作小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进行综合评定并分别给出审核成绩。审核成绩计入录取成绩,权重为10%。
(五)根据专家工作小组审核情况确定考核人选。考核人选将于5月29日左右在齐鲁医学院网站公示,具体考核安排请由各医院教学管理部门与考生联系,各单位考核一般在5月31日前结束。未通过材料审核的考生不允许参加考核。
五、考核程序
考核分为材料审核、初试和复试。
(一)各医院各学科专家工作小组组织考生进行初试,初试科目为招生专业目录中公布的考试科目或相关科目。至少1门考试科目的初试方式为笔试,考试时间不少于2小时。各医院可根据学科特点,对其余考试科目采用面试或实验操作等形式进行考核,每科目考核时间不少于45分钟。初试外语可为公共外语或专业外语,具体考核方式和内容由各医院自定。初试各科目成绩均采用百分制,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二)各医院按照一级学科或相近二级学科成立复试小组,根据本学科复试方案对考生进行复试。每位考生的复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30分钟,其中,考生陈述10分钟,专家考核不少于20分钟。复试总成绩换算为百分制记录,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三)同等学力考生加试和其他考生的加试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加试成绩采用百分制记录,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六、考核内容
(一)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
对于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二)专业素质考核
主要考察考生对本学科前沿知识及最新研究动态掌握情况、综合运用所学知识能力、科研能力、培养潜质及是否具有创新精神和创造能力等。应用性学科专业还可安排相应形式的实践内容考核,辅助考察考生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
(三)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
外国语口语和听力测试由各医院自行组织,成绩记入复试总成绩,成绩折算成百分制,权重占复试总成绩的10%。复试总成绩=专业素养*0.9+外语口试成绩*0.1。
七、录取成绩
录取成绩由材料审核成绩、初试成绩、复试总成绩三部分组成。三部分成绩均折算成百分制,计算出录取成绩,录取成绩=(材料审核成绩*10%+初试成绩*30%+复试总成绩*60%)。
八、体检工作
考生须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我校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临床各医院考生体检由研究生处统一组织,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对不参加体检(包括不参加部分规定项目体检)或体检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予录取。
九、录取工作
(一)考核结束后研究生处汇总拟录取名单,审核无误后统一在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网站公示。
(二)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除我校专任教师和为本科生、研究生开设实验课程的工程实验人员外,录取类别均为全日制非定向就业。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人事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对不能按学校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将档案、工资关系转入我校的,将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学制与学费
通过“申请-考核”方式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
全日制学术型各专业每生每年10000元。
全日制专业学位各专业(领域)每生每年16000元。
本实施方案由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齐鲁医学院联系人:郑老师,焦老师 联系电话:88380011;
邮箱:zhenghua@sdu.edu.cn
附件【附件7:齐鲁医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计划表】
附件【附件8:生殖医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计划表】
附件【附件9: 山大二院-申请考核制博士招生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