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培养单位:
暑假已结束,请承办2015年山东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单位按学校有关规定于2015年9月20日之前进行经费结算报账,同时向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报送工作总结报告及相关材料(详见附件)。
时间要求:2015年9月20日之前
材料报送方式:电子版发至pyb@sdu.edu.cn
联系电话:64673
所有电子材料文件名请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如:暑校总结-**学院;统计表-**学院;结算表-**学院等)。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年9月3日
附件:2015山东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工作总结及相关材料模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