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正文

转发:关于2015年6月拟毕业研究生核对学籍信息及提交毕业照片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5-25 00:00:00 浏览次数: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保证毕业研究生学籍信息的准确、完整和研究生毕业证的顺利发放,现将20156月拟毕业研究生学籍信息核对及毕业照片提交事宜通知如下:

一、各培养单位要组织拟于20156月毕业的研究生对本人在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认真核对,研究生本人可通过“毕业和学位管理 毕业信息核对”功能查询相关信息。身份证件号(身份证号15位升18位的不做更改)。若重要信息有误或有缺项、不完整,由所在培养单位按程序统一报送至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研究生院审核通过报上级部门批准后方可予以更改。

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学生注册学籍信息不能随意变动,确需更改的要严格审核。

三、研究生变更重要学籍信息须填写《山东大学研究生变更学籍信息申请表》(“培养工作_表格下载_学籍管理”处下载),同时提交相关合法性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申请者所提交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所在培养单位要严格审核,由审核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报研究生院。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

四、各单位提交拟毕业研究生的2寸照片一张用于毕业证书,请务必在照片上注明学号、姓名,并按学号顺序排好。需补交照片(纸质版和电子版)的研究生要将照片交所在培养单位,由培养单位审核确认后统一交研究生院培养办。

五、请各单位于530日前将拟毕业研究生申请变更学籍信息材料、拟毕业研究生照片交培养办。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525

上一条:转发:关于推荐2014级硕士生到厦门大学访学的通知
下一条:转发:关于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研究生期末考试和成绩录入的通知(更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