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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申报“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5-13 00:00:00 浏览次数: 作者:佚名 来自:研究生院培养办 责任编辑:孟伟】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入落实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营造研究生学术创新氛围,打造研究生教育创新平台,强化研究生创新意识、创业精神和创新能力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在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框架下设立“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为加强和规范项目的实施与管理,保证论坛质量,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论坛宗旨

  “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是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为拓宽研究生学术视野,交流学术思想,启迪研究智慧,提高研究生创新能力提供一个高水平校内学术平台。

  二、论坛名称

  “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为本项目的总体名称,各培养单位在本项目总体名称下自主设立论坛名称。

  三、论坛形式

  以专题报告、学术讲座、论文交流和研讨为主要形式,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作专题学术报告,就本学科及相关领域发展前沿热点和有关重大问题,进行深入、广泛、自由的学术交流。

  四、论坛服务对象

  各论坛主要面向本学科及相关领域的研究生导师、博士研究生,吸收优秀硕士研究生参加。也可邀请校内外其它学科、高校、科研单位的导师、博士研究生和优秀硕士研究生参加。

  五、项目申报与立项:

  1、申报条件:“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项目以承担研究生招生培养任务的院(中心、所)为单位申请承办。已成功举办类似论坛并获得良好声誉的培养单位,评选立项时将予优先考虑。

  2、申报程序:申请承办单位填写并向研究生院提交申请书,研究生院组织专家评审,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后予以立项。

  六、论坛的组织与管理

  1、“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由山东大学研究生院和相关培养单位联合主办。

  2、研究生院一次性资助每个论坛立项项目建设经费,资助经费主要用于论坛组织与管理、资料费、差旅费等。各承办单位提供配套建设经费及人力、物力上的必要支持,以保障论坛项目的持续实施与开展。

  3、资助建设的论坛项目须统一冠以“山东大学研究生学术论坛”总名称,并将山东大学研究生院作为联合主办单位之一列出。

  4、研究生院在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网站建立“研究生学术论坛”专题网页,承办单位在本单位网站设立相应专栏,专栏可统一以“研究生学术论坛”命名,亦可沿用本单位原有专栏名称,但均须与研究生院专题网页链接。

  5、各承办单位要及时发布论坛信息,做好论坛宣传组织工作。研究生院将对资助建设的论坛项目进行检查与评估,对建设效果好、学术影响大的论坛给予相应的表彰与鼓励。

  请申报单位于2013年5月31日之前将《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请书(研究生学术论坛)》纸质版一式三份(样表请见附件)及电子版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E-mail:pyb@sdu.edu.cn

  联系电话:64673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3年5月9日

  附件:《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申请书(研究生学术论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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