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培养单位:
2015年我校继续开展研究生暑期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精品化、创新型、开放式为导向,以利于研究生拓宽学术视野、丰富学术阅历、优化学术素养、激发创新思维、增强创新能力为目的, 充分利用校内外优质资源, 着力打造一流的研究生教学科研平台,凸显学科优势,办出山大特色,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二、实施内容
在某一学科领域,聘请海内外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的知名专家、学者担任主讲教师,讲授若干门基础课程,同时开设一系列选修课程和前沿学术报告,介绍本学科领域的学术发展动态和最新研究成果。
三、具体要求
(一)承办学科一般应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术研究及教学水平较高,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有条件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研究生暑期学校主讲教师。
(二)研究生暑期学校课程设置应突出高水平的基础性研究和前沿性进展及动态研究,向研究生展示学科前沿更高层次的基础及发展趋势和面临的挑战,启发他们形成发散式研究思维,学习最新的理论和研究方法,为进一步研究奠定基础。
(三)暑期学校面向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招生,重点是二年级以上的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一般不少于30人。
(四)暑期学校应不少于15天。学习结束,考试合格者颁发山东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结业证书。学员所在培养单位可为学员计2-4个学分。
(五)暑期学校承办单位应在暑期学校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工作总结及经费决算(书面及电子版)。
四、申办程序
(一)2015年“山东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 由培养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培养单位分管领导作为项目负责人。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批、立项和考核,并给与专项资助。
(二)申请承办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单位,应提交“项目申请书” ,同时制定具体的“办学方案”和“经费预算”,相关表格请见附件或到研究生院网页常用表格下载。
(三)办学方案主要内容为:
1、办学条件,包括学科实力、师资力量、硬件设施等。
2、组织机构,包括暑期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教学管理、行政管理与后勤保障人员等。
3、办学方案,包括暑期学校的举办地点、时间与天数、学科方向、课程设置、聘请教师、教学计划、学术活动,以及学员选拔、管理办法等。
4、经费预算
研究生暑期学校专项基金开支范围为: 教学材料费、课酬、差旅费、交通费、人工费等。
经费预算须以表格形式列出各项具体内容及费用。
五、材料上报与审批
申办单位请于2015年3月23日之前将“项目申请书” 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报送电子版。学校根据申报情况审核确定资助单位与资助额度。请各单位积极申办。
联系电话:64673
电子邮箱:pyb@sdu.edu.cn
联系人:许老师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5年3月11日
附件:山东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报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