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我校于2012年10月统一组织拍摄的毕业研究生照片已由图片社返回,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请各培养单位于2013年3月1日前到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明德楼B区305)领取照片。
二、各单位要认真核对研究生照片,核对的内容包括:
1、核对纸质版照片是否与本人相符。
2、纸质版照片中的身份证号是否与研究生管理系统中的号码一致(军官证只需数字部分准确即可),其他信息不需核对。
说明:学生的学籍信息是以“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的信息为准,将在本学期(届时见学校通知)核对处理。其他信息系统中的学籍信息与此无关不用核对。
三、照片如有问题由各培养单位统一汇总后于3月15日前报培养办,由培养办反馈给图片社处理。如发现非本单位研究生的照片,请务必及时退返培养办公室。
四、照片由各单位保管,待学生通过答辩准予毕业后由各单位按学校要求(届时见学校通知)整理后统一提交。
五、个人去图片社拍照的研究生,请将照片的纸质版和电子版交本人所在培养单位(学院、所),届时由所在培养单位统一提交到研究生院。
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
2013年2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