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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学校推荐研究生报送材料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27 13:39:09 浏览次数: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研究生处】

各培养单位及推荐研究生:

按照国家留学基金委和学校工作要求,现将“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国家公派硕士研究生项目”等报送材料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网上申报

   学校推荐人请于331前,登陆http://apply.csc.edu.cn/csc/main/person/login/index.jsf,进行网上申报。相关说明详见《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网上报名系统填表说明 》的《国内研究生类手册》(http://www.csc.edu.cn/chuguo/s/213)。请同学们务必先行下载、仔细阅读并按其说明进行操作。

   二、学校同意推荐研究生在准备申请材料时需注意的事项:

   推荐人应严格按照“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附件1)准备材料,对自己的书面及电子材料负责。培养单位及学校将审核申请材料,如申请材料不符合国家规定,学校将取消推荐。

   1. 所有申请材料一律使用A4复印纸双面打印或复印,按照材料清单顺序,左侧装订成册,一式一份。申请材料封面为《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不得自行增加封皮。

   2. 《国家留学基金管理委员会出国留学申请表》网上提交后打印,申请表第一页粘贴申请人近期彩色照片在照片上方写上公示名单中的序号(如L1,G1)最后一页需本人签名

   3.申请国家留学基金委专项及学费资助的同学应按照各专项及学费资助的要求准备申请材料,并在材料首页用铅笔注明“专项”或“学费资助”。

   4. 网上申请过程中,申请人如遇到网络方面的问题,请直接咨询留学基金委信息部:010-6609394066093948

   5. 《单位推荐意见表》在申请人打印申请表时由网上报名系统自动生成,其中的“单位推荐意见”由所在培养单位填写完整,内容应与前期上交的推荐意见电子版一致,应有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送材料事宜

     请各学院28日上午派专人来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领取初审时本单位所有申请人材料,返回各申请人。临床医学院的同学请到马倩芸老师处领取。

     临床医学院的同学于3月30日前交至马老师处。其他单位请4月2日前将本单位推荐人材料审核后以学院为单位统一交至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

   

  附件1: 2018年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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