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大研究生教育改革与创新力度,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对研究生培养方案进行修(制)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领导
培养方案是研究生培养全过程的纲领性文件,各培养单位应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山东大学修(制)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修订)》(山大研字〔2018〕26号)和《山东大学修(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修订)》(山大研字〔2018〕27号)文件的要求,认真做好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订工作,确保培养方案修订工作的进度和质量。
二、培养方案修订范围
全校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含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直博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
三、工作要求及进程安排
(一)2018年4-5月,各学科修(制)订培养方案。
1. 各学科广泛调研国内外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特色与经验,从国际排名前50的同类学科中选取2-3个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进行比较分析,形成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2. 各学科参照附件1培养方案模板形成培养方案初稿;
3. 学校开设的公共课见附件2《山东大学研究生公共课程一览表》;
4. 如需申请开设新课程,请填写附件3课程开设申请表,并在系统中提交新课申请。
(二)2018年5月底前,相关材料提交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1. 培养方案电子版以二级学院为单位发至lidan@sdu.edu.cn,同时提交纸质版。
(培养方案文档按照以下格式进行命名:学院代码-专业代码和专业名称,例如:001-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01- 035200社会工作)
2. 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3.《山东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纸质版)。
(三)2018年6月,提交医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然后报送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
(四)本学期结束前,各培养单位在管理信息系统中上传审核通过的培养方案。
注意事项:1. 培养方案维护有“保存”与“提交”两个功能。点击“保存”可再次修改培养方案;点击“提交”,培养方案即锁定不能再修改。保存状态的培养方案不可用,无法指定给学生。
2. 请确保系统上传的培养方案内容与审核通过的纸质最终版保持一致;研究生院将进行抽查复核。
附件1 培养方案模板
附件2 山东大学研究生公共课程一览表
附件3 山东大学研究生课程开设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