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2019年我校继续开展研究生暑期学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贯彻落实学术兴校发展战略,全面加快“双一流”建设,以“引领前沿、扎根需求、视野开放、形式多元”为导向,充分利用校内外优质资源,持续注入国际化元素,着力打造学科交叉融合、富有创造性的研究生暑期高端学术交流与学习平台,为优化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作出积极探索。
二、实施内容
邀请国内外著名专家学者,面向学术前沿及行业重大需求,开展专业课程授课,或系列专题讲座、学术研讨活动。
三、具体要求
(一) 承办学科一般应具有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予权,学术研究及教学水平较高,国内外学术交流活跃,有条件聘请国内外知名学者担任研究生暑期学校主讲教师。鼓励跨一级学科博士点或与国内外相关单位联合,共同举办研究生暑期学校。
(二) 研究生暑期学校课程设置应注重基础性、前沿性,系列活动应向研究生展示学科、行业前沿发展趋势和面临的挑战,启发创新思维。
(三) 研究生暑期学校招生面向学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并向本科生开放。鼓励招收国内外一流高校和研究机构学生。招生人数不少于30人。
(四) 研究生暑期学校应不少于10天。学习结束,考试合格者可由承办单位颁发山东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结业证书。学员所在培养单位可为学员计1-3学分。
(五) 研究生暑期学校承办单位应在暑期学校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工作总结及经费决算(书面及电子版)。
四、申办程序
(一) 2019年山东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由培养单位负责组织申报和实施,培养单位分管领导作为项目负责人。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举办的,以牵头单位为主进行申报。学校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批、立项和考核,并给予专项资助。
(二) 申请承办研究生暑期学校的单位,应提交《山东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报书》,同时制定具体的“办学方案”和“经费预算”,相关表格请见附件。
(三) 办学方案主要内容为:
1、办学条件。包括学科实力、师资力量、硬件设施等。
2、组织机构。包括暑期学校领导小组成员,教学管理、行政管理与后勤保障人员等。
3、办学方案。包括暑期学校的举办地点、时间与天数、学科方向、课程设置、聘请教师、教学计划、学术活动,以及学员选拔、管理办法等。
4、经费预算
研究生暑期学校专项基金开支范围为:教学材料费、课酬、差旅费、交通费、劳务费、助研津贴等。
经费预算须以表格形式列出各项具体内容及费用。
五、材料上报与审批
申办单位请于2019年3月8日之前将《山东大学研究生暑期学校项目申报书》1份报送至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统一上报研究生院培养办公室,同时提交电子版。
电子邮箱:lidan@sd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