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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关于申请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6 16:00:42 浏览次数: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研究生处】

各学院:

  根据《中国科协组织人事部关于开展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通知》(科协组函人字【2019243号),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范围和条件

  该项目支持中国籍全日制在读博士生赴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开展短期访问、交流,与国际同行共同开展学术研究,申请该项目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思想政治坚定,热爱祖国,作风廉洁,遵纪守法,具有良好学风,恪守科学道德。

  (二)从事自然科学、工程技术领域研究工作,具有较好的科研能力和潜力。研究领域符合国家迫切战略发展需要的优先资助。

  (三)毕业时间不早于2021630日(不含延期毕业情况)。

  (四)原则上应达到国家公派留学访问学者类别的外语合格条件(https://www.csc.edu.cn/article/1045)。

  (五)访问交流时间原则上在3个月(含)以上。

  (六)导师研究团队与国外大学、研究机构、实验室具有良好的合作关系。

(七)研究领域及研究工作不涉及国家秘密。

  二、推荐方式及名额

  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最多推荐1名博士生,由两名本校具有正高级职称专家(导师不参与提名)提名。

  三、工作程序及有关要求

  1. 学校根据各培养单位推荐情况,综合考虑申报对象个人发展潜力、访问交流的意义和必要性、导师推荐意向和科研团队现实需求、拟访问交流机构的科研和工作条件等因素,兼顾学科领域发展趋势,组织评审专家评选产生候选人, 公示后推荐至中国科协。

  2. 中国科协将组织专家对候选人进行评审,评审通过后对入选者给予经费资助,充分保障在国外交流学习期间的差旅、食宿、日常生活等基本费用,保证入选者潜心钻研、开展交流。

  3. 入选者应于2020年底前完成出国交流工作,并在出国交流结束后一个月内,提交研究工作阶段性总结(包括交流访问情况、学习情况、科学研究情况和交友交流情况),由学校提交至中国科协进行验收。

  四、推荐材料报送要求

  1.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推荐表》(附件1)原件一式三份,需本人,导师,提名专家签字,请勿另附封面。

  2. 《培养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

  请各相关培养单位于1016日前,将纸件材料提交至综合楼610,电子版材料发送至py@sdu.edu.cn

五、其他

成功入选2019年中国科协优秀中外青年交流计划的博士研究生,项目执行期间不能同时享受国家留学基金委、山大海外留学基金资助,不可无故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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