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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10-23 11:02:54 浏览次数: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研究生处】
 

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申报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93,见附件1)要求,为做好2019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和申报要求

1、申报限额

我校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别为: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各14项。

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名额为: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综合评奖,未标注具体名额,少于48项)。

二、申报范围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依照鲁教研字〔20193号文件执行。

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往年已获批的同类省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同类项目立项在研尚未结题的不可申报。

每个培养单位每类项目申报数量一般不超过2项

1、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

申报范围须为我校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2)要求。鼓励申报建设双语和全英文课程。

2、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申报范围须为我校现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2)要求,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鼓励申报建设双语和全英文案例库。

3.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参照《山东省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范围申报。

4. 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

根据附件1通知要求进行。

三、申报程序

1、培养单位审核评选

各学院/医院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2、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组织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经公示后,按推荐限额报送省教育厅。

3、网上申报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网上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四、材料报送(模版请见附件3

1. 以下新申报项目请提交申报书一式3份、支撑材料1份、汇总表1份及电子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项目、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专业学位案例库建设项目、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实践成果奖、《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成果转化统计表》(仅专业学位实践成果奖)。

2. 2016年以来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立项项目执行情况将作为今年评审立项的依据之一。请各有关单位填写《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执行情况统计表》(附件4)和《山东省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成果转化统计表》(附件5)纸质版一式1份及电子版,随申报材料同时提交。

3. 电子版文件命名:所有电子版文件命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申请书-山大**学院/医院-姓名;**汇总表-山大**学院/医院-姓名;**统计表-山大**学院/医院-姓名等)。

4. 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0月29日下班前,逾期不予受理。

5. 材料报送地点:请在规定时间之前同时将申报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分别报送至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综合楼610,电子版发送至py@sdu.edu.cn)

三、请各单位组织研究生指导教师及有关管理人员认真学习领会省教育厅文件精神,按要求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并进一步落实在建项目的建设、实施与总结验收。学校组织专家评审后推荐上报省教育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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