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校2020年3月22日最新发布的《关于做好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工作通知(再次更新)》要求,现将项目申报工作安排进一步调整如下:
一、时间安排
受入学时间限制,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工作安排不再调整,仍按照原发布的《齐鲁医学院关于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第一轮通知(更新)》组织申报。
根据研究生院要求,齐鲁医学院对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选派工作时间安排再次顺延,具体调整如下:
对外联系(获取邀请函、录取通知书):2019年12月-2020年4月初;
研究生校内网上预报名:2020年2月1日至4月22日
各培养单位向齐鲁医学院提交申请材料:2020年4月27日前。逾期将影响推荐。
(注:如后期根据疫情防控情况有调整,将另行通知。)
此次调整涉及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所在单位或个人合作渠道”和部分“国家留学基金委现有合作渠道”(详见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列表)。基金委决定对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此次一并调整,详见进一步调整工作安排的国外合作项目列表。未列入以上两个列表的项目仍按照之前有关通知的时间安排进行。
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项下的“2020年博士生导师短期出国交流项目”申报工作安排相应顺延,工作进度时间表参照本通知。
二、各单位申请材料报送
为保证推荐人材料真实有效,请各学院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对申请人原始材料电子版进行线上审核,确保申请人填写的信息、所提交的电子版材料真实有效,同时向齐鲁医学院推荐符合条件人员。
疫情期间,默认通过邮件发送的以下材料均经过各学院秘书审核,符合申报要求(包括政审合格),分管领导认可(请附邮件截图)。
电子版材料(以下材料1按人打包;3、4、5请按照类别汇总、打包。以学院为单位发py@sdu.edu.cn):
(1)按附件1要求的申请材料清单、注意申请材料的注释,整理好每个申请人的申请材料(电子版每人一个文件夹,按清单顺序编码重命名每个文件)。
(2)“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留学研究生项目”申请人情况汇总表(附件2,excel)。汇总表的申请人信息应与其在研究生管理系统中填写的信息一致,学院秘书核实电子版材料、填报信息无误后,附分管领导邮件确认截图发送至py@sdu.edu.cn。
(3)单位推荐意见电子版(word形式):推荐意见应包括申请人政治思想表现、学习情况、科研发展潜力、综合素质与健康状况,外语水平,拟留学专业、单位、导师的评价、出国研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回国后使用计划等,应避免意见千篇一律或者格式化。每位申请人一份,400字以内(需包含上述所有内容且严格计算字符数!!),由导师草拟,并提供推荐意见的word文件,主题注明“XXX(姓名)公派出国推荐意见。各培养单位应将所有研究生申请人推荐意见汇总后,按照联培、攻博分类,分别整理成2个word文件。
(4)联合培养研究生仅需填写《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附件4)中的申请人信息、专家组综合意见部分(由学院组织专家填写其推荐意见),以“研究生姓名+评审意见表”为文件名(word形式)。不要按照一个人一个文件,请按照材料类别,所有人的校内专家评审意见表打包在一起。
(5)《国内导师推荐信》需导师签字(可以是电子签名),同时附上导师确认的邮件截图),扫描件(将原件进行扫描,文件大小不能超过2000KB,否则无法上传)以“研究生姓名+导师推荐信”为文件名(PDF形式)。攻博及联培均需提交。请学院审核导师推荐信是否符合以上要求,将审核合格的同学,集中申报。不要按照一个人一个文件,请按照材料类别,所有人的国内导师推荐信打包在一起。
三、其他事宜
1.邀请信相关问题
申请人在基金委网上报名前务必与邀请方做好沟通,避免因录取时间推迟导致入学通知书或邀请信自动作废等情况。入学时间应在2020年9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之间。邀请信相关事项详见附件3。
2.部分材料提交形式说明
各培养单位可根据本单位和申请人的实际情况开展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的单位评审推荐工作,对申请材料作适当灵活处理。
2.1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电子版)可由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毕业院校档案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2.2成绩单复印件(电子版)可使用毕业院校档案馆、教务处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替代。
研究生在学期间成绩单出具详见研究生院网站发布的关于研究生中英文成绩单、在学证明在线申请系统试运行的通知。
四、 齐鲁医学院组织专家线上评审推荐
2020年4月30日-5月3日,齐鲁医学院按学校要求在医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基础上,成立国家公派研究生项目线上评审专家组,确定齐鲁医学院推荐研究生名单,并对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推荐人选进行排序,填写《校内评审专家意见表》,连同申请人书面及电子材料,统一报送研究生院。
注意:
1. 申请人校内网上预报名,确定信息无误后,请务必让导师从系统里审核,然后从系统打印申请表。
2. 研究生应符合《2020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山东大学“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实施办法(修订)规定的申请条件(见附件)。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项目派出者,还需满足合作项目要求的其他条件。
2.1.申请时正在国外学习的研究生、已确定转博但尚未取得博士学籍的硕博连读研究生,不能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联合培养博士生类别。未修完规定学分、未进入博士论文研究阶段,或为毕业年级博士生的,不建议申报联合培养博士研究生类别。
2.2.已确定转博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在读博士研究生不能申报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一、二年级硕士研究生不建议申报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类别。
3. 请各位申请人在导师指导下认真考虑学习规划后审慎做出决定。被录取研究生原则上应在当年派出,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21年12月31日。对留学人员的管理实行“签约派出、违约赔偿”的办法,具体按照现行的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管理规定执行。
4. 各学院请于4月27日后通知提交申请材料的同学加入齐鲁医学院公派交流群588671686,后续通知将从群里及时公布,请务必加群(未在4月27日提交材料的同学请勿进群,本群的入群申请将在4月27日开始处理)。学校公派群号920357351,也请同学们及时入群。
5. SCI 影响因子5年平均因子参照附件7,泰晤士排名参照以下网址https://www.timeshighereducation.com/world-university-rankings/2020/world-ranking#!/page/0/length/25/sort_by/rank/sort_order/asc/cols/stats
6、相关链接
1.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国内申请人用)
2.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常见问题解答(申请人)
3.有关国别申请、派出注意事项(研究生类)
4.国家留学基金委相关部门联系方式
5.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培训语种及联系电话
6.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专栏
7.关于调整2020年部分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8、关于进一步调整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及部分国外合作项目工作安排的通知
9、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派出渠道列表
10、进一步调整工作安排的国外合作项目列表
11.齐鲁医学院关于2020年国家建设高水平大学公派研究生项目的第一轮通知(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