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推进我校“双一流”建设,适应国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形势,深化研究生教育改革,推动研究生教育内涵式发展,构建多层次、开放式的创新人才培养体系,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学校决定启动2020年研究生培养方案的修(制)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修(制)订范围
全校各类研究生培养方案,含学术学位博士研究生、硕博连续培养研究生、直博研究生、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学位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和国际研究生培养方案,自2020级研究生起使用。
二、修(制)订基本内容及要求
参见《山东大学关于修(制)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通知》(山大研字〔2020〕18号)和《山东大学关于修(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的通知》(山大研字〔2020〕17号)文件。
三、修(制)订工作程序
(一)学位授权点申报主体单位牵头成立培养方案修订工作小组,由相关学院院长、分管院长、党委副书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人、学位点负责人、主要骨干、校外专家等组成(牵头及组成单位情况表见附件1和附件2)。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须邀请企(行)业专家参加。
4月30日前,将小组成员名单及修(制)订工作规划表(见附件3)扫描件分别发送至pyb@sdu.edu.cn(学术学位)、zyxw@sdu.edu.cn(专业学位),抄送py@sdu.edu.cn。
(二)5月20日前,各学科广泛调研国内外相关学科研究生培养特色与经验,从国际排名前50的同类学科或相关领域国内外同类高水平大学中选取2-3个学科的研究生培养方案和课程设置进行比较分析,形成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三)6月15日前,各学科修(制)订培养方案,形成初稿(模板见附件4和附件5),提交研究生院形式审查。
学校开设的公共课见《山东大学研究生公共课程一览表》(附件6);如需申请开设新课程,请填写《新增课程申请表》(附件7),并在系统中提交新课申请。
(四)研究生院将审查意见反馈后,交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学术学位)、各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指导委员会(专业学位)认定并形成终稿。6月23日前提交以下材料:
1. 培养方案终稿;
2. 培养方案修订说明;
3. 新增课程申请表。
电子版分别发送至py@sdu.edu.cn,文档按照以下格式进行命名:学院代码-学位类型-学科代码和学科名称,例如:001-学术型-010100哲学;001-专业型-035200社会工作。
(五)研究生培养方案经学校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工作指导小组审核后,由各培养单位执行,研究生院备案。
(六)7月15日前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栋(88369977) 朱太锐(88366060)
研究生院
2020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