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工作

当前位置: 首页 >> 培养工作 >> 正文

关于申报2020年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6 15:14:11 浏览次数: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李丹】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深化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立项培育一批高水平、有特色的教育教学研究成果,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学校决定开展2020年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和申报条件

(一)申报要求

1.立足党和国家研究生教育事业发展需要,符合新时期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理念和研究生培养规律,致力于研究解决高层次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具有较强的全局性、战略性、引领性和支撑性。

2.聚焦新时期我国研究生教育发展中的重大理论与实践问题,跟踪国内外学术发展、实践探索的前沿和动态,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质量监督体系建设和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提出的若干问题开展研究。

3.有扎实的理论和实践基础,论证充分、目标明确,研究思路清晰可行,有较强的研究能力,有明确的预期成果,具有现实性、针对性和较强的参考价值。

(二)申报条件

1.项目主持人限1人,须为我校在岗研究生导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研究生导师应具有高级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较高的学科引领能力;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应具有中级职称或硕士学位,具有丰富的研究生管理经验和组织能力。

2.项目参与人原则上不超过10人(含负责人),成员可以是我校教师或研究生教育管理人员,也可以是外单位、行业企业、科研院所等人员。鼓励校企联合申报、协同创新。

二、资助办法

每个项目资助经费2万元,研究周期一般为2年。优秀项目可于将来推荐申报省级、国家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三、申报程序

(一)培养单位审核推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和条件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并排序推荐,如发现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申报材料如有涉密内容,由培养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二)学校评审和公示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和条件,坚持优中选优、宁缺毋滥原则组织专家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公示。

四、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时间

2020年12月31日之前,由各培养单位审核排序后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命名方式

所有电子版文件命名需注明材料名称、单位及主持人(如:**申请书-山大**学院-姓名;**汇总表-山大**学院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在规定时间之前将电子版申请书(附件1)和汇总表(附件2)发送至zlb@sdu.edu.cn,包括Word、Excel版和签字盖章后扫描的PDF版。

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31-88369207。

附件1: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书

附件2:山东大学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申请汇总表

 

上一条:转:关于2021年国家留学基金委与部分法国、德国高校合作奖学金开放岗位及导师信息的通知
下一条:齐鲁医学大讲堂预告(12月17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