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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1年9月批次毕业申请与审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6-10 16:29:49 浏览次数: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李丹】

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1年度9月批次研究生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毕业申请与审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 面向研究生

1.已满学制且未提交过毕业申请人员;

2.申请了之前批次(不含前一批次)但未获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人员;

3.申请了前一批次但未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人员;

4.申请提前毕业人员。

二、申请流程与时间节点

1.获得“允许提交毕业申请”资格:上述“面向研究生”中,类型1与2将自动获得资格,由学校在每批次开始前三日(6月17日前统一完成系统设定;类型3获导师同意后,填写附件1,向所在单位申请放弃前一批次毕业申请(不晚于每批次开始前一天,6月18日),由学校完成系统设定;类型4获导师同意后,填写附件2,向所在单位申请(不晚于每批次开始前一天,6月18日),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

2.提交毕业申请:6月20日至23

3.导师审核:622日至24

4.培养单位审核及打印名单:6月25日至27

三、毕业申请材料报送

以下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请于2021年628班前务必交至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1. 毕业申请通过名单(系统打印);

2.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系统打印),请同学们务必完善管理系统中的表现信息,尤其是IF、分区、论文检索链接、全文附件上传。

3. 申请博士、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6)(重点标注并列情况,电子版发送至py@sdu.edu.cn

4.凡申请博士毕业的研究生,还需附科研和奖励情况表上所有成果的原文PDF或证书复印件PDF(电子版即可,高亮标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

清样状态的论文必须由申请者本人注明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审核管理规定,本人承诺此论文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可正式、公开发表,否则此次学位申请无效”,导师审核注明“最终清样”,导师及学院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

以上(1-3)材料以及论文清样纸质版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按时报送至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研究生提交毕业申请流程(学生用)见附件4,请遵照执行。

 

四、审核要求

1.研究生毕业审核以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培养环节、创新成果发表等情况进行审核和把关,确保申请毕业研究生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有关要求,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使用清样者,须承诺可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正式刊出,否则该批次申请无效),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3.处于欠费、休学或未进行学期注册状态研究生提出的毕业与授位申请不予受理。

4.对于存在转专业、提前毕业、学位课程重考、未正常进行中期考核等情况的研究生,要着重审核其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转专业后课程修习与论文工作的衔接、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以及重修课程的考核情况等。


五、其他说明

1.申请毕业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时,须同时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

2.每个批次之间不做流程共享。提交过之前批次毕业申请者,必须重新提交本次毕业申请才能参加9月批次的毕业与学位授予。

3.已出国研究生申请条件及方式:能够在9月批次论文答辩前办理归国报到手续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可填写附件3申请获得“允许提交毕业申请”资格(不晚于6月20日)。学校审核通过后为其开通出国状态“毕业申请”功能使用权限,由相关研究生按上述“二、申请流程与时间节点”完成毕业申请。

 

4.请各单位研究生、导师和毕业审核领导小组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5. 成果IF以论文发表当年的五年平均(Web of Science)为准,分区参考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分区情况表,具体查询可参考微信“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小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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