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确保2017年度第一批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一)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工作,根据《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实施办法》(山大研字〔2016〕19号)的有关要求执行。
(二)送审要求
1.博士学位申请人员:在培养办公室和在职教育办公室审核确定答辩资格后,即进入匿名评阅状态,可通过系统提交论文。
2.硕士学位申请人员
(1)各单位通过管理系统确定学校匿名评阅名单,系统抽审功能开放时间为2016年12月25日8:00至2017年1月5日12:00。申请人员确定为匿名评阅状态后,即可通过系统提交论文。
(2)除去由学校送审的匿名评阅论文外,在职申请硕士学位人员(经审核确认具有答辩资格人员)学位论文至少有1份须进行校外匿名评阅,由医学部集中送审。具体要求请关注后续通知.
3.特别提醒
博士、硕士申请人请慎重提交答辩申请,学校资格审核通过后,均需参加学校抽审、论文评阅,期间放弃论文评阅者,视为一次答辩申请无效。
(三)之前因各种原因导致未授位人员,如本次申请学位,仍须通过系统重新提交毕业申请。
1.论文评阅仅含“较大修改”人员提交修改后的论文终稿(包括原评阅意见及修改说明,与论文扫描为一个文件)。
2.论文评阅含“不合格”或“不同意进行答辩”未申诉人员,重新提交毕业申请,送审论文为修改后的论文终稿。
3. 2016年第三批学位授予工作中,论文外审未通过已提交申诉者,若截至12月16日申诉结果尚未返回,申诉通过后需通过本轮授予学位。同样需要在系统中提交毕业申请,申诉前符合答辩条件且已答辩者,提交毕业申请后直接进入授位环节;申诉前不符合答辩条件者,提交毕业申请后直接进入答辩环节,完成答辩及其后各环节即可。
(四)由学校进行匿名评阅的学位申请人员,须于2017年1月5日17:00前,通过系统完成学位论文提交,学校下载整理后进行评阅,过期不予受理。
(五)匿名评阅论文结果将于2月20日后,陆续导入系统。论文评阅结果符合学校答辩条件的,均需组织答辩。如放弃答辩,下次申请时,学校将重新组织论文评阅。
(六)申请办理“内部”、“秘密”级以上的学位论文,按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认定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办理流程如下:
申请人填写《审批表》交所在学院,由学院审核、汇总(格式见附件execl表格,含单位、学号、姓名、论文题目)盖章后,1月3日交医学部研究生处,电子版发送至:yxbyjs@sdu.edu.cn,由研究生处统一办理。
(七)学位论文评阅结果的处理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20号)执行。
关于申诉问题:满足申诉条件的学生在收到评阅意见后7个工作日内,各学院要向学部提交完申诉材料,逾期不再受理。
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进行,检测系统开放时间及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需要提醒学位申请人员,检测系统新增部分功能,如个人提前进行论文检测,系统会自动保存已检测论文至比对库。学校通过检测系统进行检测时,可能造成文字复制比过高。
三、学位授予材料报送
各学院报送材料及报送要求请关注医学部后续通知。
学位论文要求、答辩要求、学位审批、答辩委员会决议等须按《山东大学学位论文规范(试行)》、《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和山大研字〔2007〕31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等有关规定执行。对不符合要求者,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进行审批,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附件:《山东大学内部、秘密级以上学位论文汇总表》
齐鲁医学部研究生处
2016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