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各医院:
根据学校研究生院相关工作安排及齐鲁医学院医学学位评定委员会2017年6月会议工作精神,启动2019年招收博士生人员认定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要求: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须遵守国家法律,热爱研究生教育事业,熟悉国家和学校有关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和规章制度,具有高尚的学术道德和严谨的治学态度,立德树人,为人师表;身体健康,能履行导师职责,每年保证有6个月以上的时间在岗指导研究生。
二、年龄要求: 2019年6月30日前人事部门认定的在岗人员(含经批准的延聘和延退人员),且2019年6月30日至其退休的年限不得少于培养一届博士生或硕博连读转博研究生(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生为六年一贯制培养,八年制除外)。即导师应为1958年7月1日以后出生,1957年7月1日—1958年6月30日出生的博士生导师,只限招收学术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或八年制专业学位硕博连读研究生。初次招收博士生的申请人,须为1964年7月1日以后出生的在岗人员(55岁及以下)。申请人出生日期以人事档案记载的时间为准。
三、分类认定:招收培养全日制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人员的认定与博士学术学位研究生的招生认定分类进行。临床医学/口腔医学招收专业学位博士研究生人员须具备主任医师资质且具备专业学位硕士招生资格;申请招收工程博士人员,原则上应有在研的横向课题或具有重要工程应用背景的纵向课题。
四、专业技术职务:具有教授/研究员、副教授/副研究员专业技术职务/学衔。因2017年度齐鲁医学院临床医学教授岗位聘任工作尚未结束,已经申报临床教授/副教授者可申报博士招生资格,待临床医学教授岗位聘任工作结束后,由研究生处和人事处完成数据对接。
五.学位要求: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应具有博士学位。
六.培养经验:初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须已独立完整培养过一届全日制硕士学术学位研究生,或培养指导过硕博连读生转入博士阶段,或协助指导过博士生。
七.关于校外人员:原则上不接受校外人员招收博士生的申请。确因学科发展和人才培养需要的,可根据培养环节的需要,聘请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实践经验丰富的专行(企)业专家及国(境)外专家担任校外兼职或合作导师。
按照学校要求,兼职教授招收博士生的申请审核认定工作与校内人员相同。招生名额由各单位自行统筹解决。
八.关于跨学科:为做好学位授权点评估的准备工作,按照国务院学位办同一人员原则上只能归属一个学位授权点的要求,请申请人和不同学位授权点统筹安排,认真选择招生学科、专业。按照医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决议,除学校公布的人才专项招生计划数≥2的导师可跨学科招生外(招生专业数应≤人才专项招生计划数),其他导师一般只允许在一个二级学科(内外科只允许在一个三级学科)内招生。
九.关于科研项目与经费条件、学术成果条件:同2018年条件(见附件1)
十、对相关时间节点的说明:“近三年”自2015年1月1日起;“近五年”自2013年1月1日起。所有材料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15日。
十一、审核程序
1.本人申请:新申请招收博士生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向所在培养单位提出招生申请。
2.临床医学以医院为基本单位完成2019年度新申请招收培养博士研究生申请的材料审核工作,医院对新申请者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进行严格审核并对其负责。审核后将申请人员汇总表、申请人个人简况表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齐鲁医学院。各医院同时报送《2018年博导申请2019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审核汇总表》。
3.各学院对新申请人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对各医院材料进行复核、梳理。学科评议组作为学位委员会下设机构,将达到条件者向医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表决推荐。各学院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将学科评议组新推荐人员汇总表、未推荐人员汇总表、申请人个人简况表报送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各学院同时报送《2018年博导申请2019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审核汇总表》。
4.齐鲁医学院医学学位委员会限额评审新申请人2019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表决通过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上报校学位委员会审定。
十二、特别说明
1.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暂停博士生招生:
(1)因重大教学、科研、学术不端或其它责任事故仍在处分期间;
(2)教育部抽检其指导的博士生学位论文(含专业学位论文)不合格,尚在停招期间;
(3)指导的博士生连续两人次或同一年度出现两人次论文评阅不合格或答辩未获通过;
(4)学术道德、师德、医德等方面存在严重问题。
2.各类引进人才在引进时确认其获得博士生招生资格的,经学科评议组推荐、齐鲁医学院审核、校学术委员会审批通过、由校人才办公室报学位办公室备案后,获得下一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3.列入学校博士招生人才专项计划的博士研究生导师、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指导教师,国家级教学名师,以通讯作者在Science、Nature、 Cell、NEJM、Lancet、JAMA发表研究性论著者,Elsevier高被引学者,近五年以山东大学为获奖单位,获得国家科技三大奖(一等奖前2位,二等奖首位)或省部级科技奖(最高奖或一等奖首位)者,申请招生时简化审核程序。
2018年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获得者,申请2019年度招生时简化审核程序。
4.本通知及相关工作由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负责解释。
十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1.临床各医院:5月27日前将下列材料报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同时电子版发至学位办邮箱yxbyjs@sdu.edu.cn:
(一)《医院审核2019年新申请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附件2,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医院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签字)。
(二)《2018年博导申请2019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审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医院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签字)
(三)《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附件5)一式3份(作为齐鲁医学院医学评定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评审参考材料)。
(四)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科研项目、经费、学术成果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1册。
(五)兼职人员申请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除上交《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外,还需上交《山东大学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6)
2.其他学科评议组:5月30日前,请将下列材料报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同时电子版发至学位办邮箱yxbyjs@sdu.edu.cn:
(一)《学科评议组推荐2019年新申请招收博士学位研究生人员汇总表》(附件3,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学科评议组组长签字)。
(二)《2018年博导申请2019年统招博士研究生招生审核汇总表》(附件4,纸质版、电子版各1份,纸质版须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医院研究生教育负责人签字)
(三)《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附件5)一式3份(作为齐鲁医学院医学评定委员会和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全体会议评审参考材料)。
(四)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科研项目、经费、学术成果复印件。复印件装订成1册。
(五)兼职人员申请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除上交《新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简况表》外,还需上交《山东大学兼职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批表》(附件6)
高水平的导师队伍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单位要对招生审核认定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标准,规范程序。对于因组织不力,审核工作发生严重问题或由此而导致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出现严重问题的,医齐鲁医学院将视情况做出约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直至撤销学位授权的处理。
齐鲁医学院联系电话:88381578
联系人:成荣 李同辉
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