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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学院关于认定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工作通知

【发布时间:2020-08-25 10:30:57 浏览次数: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李同辉】

各培养单位:

现将齐鲁医学院关于认定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招生资格工作精神、工作程序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本次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审核的基本原则、基本条件、学术条件按照《齐鲁医学院关于认定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工作方案》(附件1,以下简称《工作方案》)进行。

二、三类人员申报要求

硕士生招生申请审核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流程按照附件3程序进行。本次招生审核分为三类:(1)A类:“具有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申请原专业原类型招生;(2)B类:“具有2020硕士招生资格的导师”申请原专业原类型招生;(3)C类:“不具有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且“不具有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含初次申请)申请招生。依次说明如下:

(1)A类一般自动获得原专业原类型硕士招生资格(2021博导审核后新发生学术不端,硕士论文外审不合格等须停招问题者除外),各单位仅需线下汇入本单位汇总表,申请人不再填写个人申请表,也无需在系统内操作。

注意:A类博导仅限自动获得原类型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如不具备专业型博导招生资格的学术型博导,仅可招收学术型硕士);原则上,硕士招生专业与博士招生专业保持一致,如需调整专业,须单独在附件2汇总表中注明,无需在系统内操作。

(2)B类申请者申请与2020年同专业同类型招生时,可简化程序审核,即仅审核其年龄,学术不端,教学事故,论文外审结果等基本条件及有无须停招问题。申请人仅须在系统中维护招生信息和招生专业,不再提交个人申请表

注意:B类申请者增加或调整招生类型与专业时(如原仅为专业学位硕导,现申请学术型等情况),按照C类程序完成,不再放入附件2汇总表“B类人员”sheet内。

(3)C类:“不具有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且“不具有2021年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含初次申请)需通过系统内填报维护各类信息,并将系统生成的个人申请表提交学科评议组和学位委员会逐级审核。

三、工作程序

(1)个人申请

B类和C类申请人于9月2日前完成在线申请工作。其中,C类人员须向所在学院/医院递交个人申请表(系统下载)和附件2汇总表。

(2)单位审核

A. 临床外各学院

对A类和B类申请人进行梳理:重点梳理A类有无须停招问题;是否有专业调整;重点梳理B类有无须停招问题;有无专业或类型增加调整人员,若有,须按照C类提交申请表,不再填入附件2“B类人员”sheet内

对C类人员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并填写汇总表。

组织学科评议组会议。学科评议组做为齐鲁医学院学位委员会下设机构,就“是否推荐申请人进入齐鲁医学院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审”进行表决。各学院对推荐名单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于 9月14 日前将附件2单位汇总表(共4个Sheet)、系统生成的单位汇总表(系统下载)、C类申请人个人申请表(系统下载,一式两份),经签字盖章后报送齐鲁医学院医学研究生教育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qlyxbxw@sdu.edu.cn;联系人:李同辉 成荣,88381578。

备注:(1)汇入附件2汇总表内内容须为经各医院组织核查后真实、有效的内容,汇入汇总表内容须与个人申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一致部分学位委员会按照“较低”版本进行认定;(各单位审核个人申报表时,应在表上注明文章影响因子、并列情况、文章类型、作者单位,1区论文须注明;无效材料应从个人申请表上删除或划掉

(2)请各学院核对,汇入汇总表内的招生专业、招生类别等基本信息务必与“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影响将来招生

(3)推荐人员在后续评审及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减少相应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B.临床各医院

以医院为基本单位完成2021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申请审核的初审工作。

医院对A类和B类申请人进行梳理:重点梳理A类有无须停招问题;是否有专业调整;重点梳理B类有无须停招问题;有无专业或类型增加调整,若有,须按照C类提交个人申请表,不再填入附件2“B类人员”sheet内

对C类人员材料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

召开专家会议评审,并公示推荐结果。于9月12日前将附件2汇总表(共4个sheet)、系统生成的单位汇总表(系统下载)、C类申请人个人申请表(系统下载,一式两份),经负责人签字、单位盖章后报送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研究生处将在此基础上组织临床学科评议组会议。电子版发送至qlyxbxw@sdu.edu.cn;联系人:李同辉 成荣,88381578。

备注:(1)汇入附件2汇总表内内容须为经医院组织核查后真实、有效的内容,汇入附件2汇总表内容须与个人申报表内容完全一致,否则不一致部分学位委员会按照“较低”版本进行认定;(各医院审核个人申报表时,应在表上注明文章影响因子、并列情况、文章类型、作者单位,1区论文须注明;无效材料应从个人申报表上删除或划掉);

(2)请各医院核对,汇入汇总表内的招生专业、招生类别等基本信息务必与“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内信息完全一致,否则影响将来招生。

(3)推荐人员在后续评审及公示过程中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弄虚作假者,减少相应单位硕士研究生招生名额。

(四)齐鲁医学院医学学位委员会评审表决具有2021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导师名单,表决通过者进行不少于3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后发布2021年度招收培养硕士研究生名单。

四、其他

(一)中西医结合临床二级学科不再接受申报,申请人请改报相关或相近学科。

(二)《齐鲁医学院关于认定2021年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招生资格的工作方案》和本通知由齐鲁医学院医学研究生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高水平的导师队伍是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各学院、医院要对招生审核工作高度重视,真正做到注重水平,坚持标准。对于因组织不力,审核工作发生严重问题或由此而导致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问题的,齐鲁医学院将视情况做出约谈、减少招生计划、停止招生处理。


                        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2020年8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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