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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培养单位及申请人:
2016年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工作,按照《山东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办法》山大研字〔2014〕84号文件执行,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1.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应首先向导师提出申请并递交相关申请材料,如无法联系导师,请咨询相关培养单位。
2. 招生导师、专业参考《山东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预公布》。
3. 申请人将所有申报材料提交给所属学院,各学院于11月15日前将《山东大学2016年拟接受同等学力申请博士学位人员情况汇总表》及所有申报材料汇总完毕。
4. 对在接受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过程中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招生管理规定等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按国家和学校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5. 收费标准和办法。根据山东省物价局、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教育厅核定的标准收取学费。学费10万元,在课程学习前和学位论文开题前分两次交纳。
齐鲁医学部继续(网络)教育中心
2016.10
附件 1. 山东大学接受具有研究生毕业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办法
2. 山东大学2017年招收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专业目录预公布
3. 山东大学2016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资格审查表
4. 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专家推荐书
5. 山东大学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博士学位所在工作单位推荐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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