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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医学院关于临床(统招)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申诉环节的相关流程

【发布时间:2018-05-16 09:13:25 浏览次数: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研究生处】

临床统招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结果陆续返回,对“存在问题论文”申诉的提出与处理按照《山东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意见的处理规定》(附件1执行。为进一步确保论文质量、严格申诉流程,提高申诉工作的时效性,更好的为师生服务,现对处理程序明确如下:

一、满足申诉条件的论文作者或导师,可在收到评阅意见后3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申诉须有详细明确的理由,导师应认真分析外审专家意见、严格论证申诉必要性和理由充分性,并在此基础上签署详细的书面意见,将填好的山东大学学位论文申诉情况表》(附件2报送到综合楼610办公室

二、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将组织相关专业3-5名专家进行审查。专家组由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专家可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专家组对是否接受当事人的申诉给出明确且具体的分析意见,并签名。

三、医学学位委员将会对专家意见进行审批后统一报送山东大学学位办公室。

联系人:李同辉

联系电话:88381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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