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培养目标
工程博士教育的培养目标是造就工程科技和工程管理方面的高层次领军人才。学位获得者应具有相关工程技术领域坚实宽广的理论基础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备解决复杂工程技术问题、进行工程技术创新以及规划和组织实施工程技术研究开发工作的能力,在推动产业发展和工程技术进步方面能做出创造性成果。
二、报考条件
工程博士专业学位招生主要面向国家重点行业、国家重大工程项目、战略性新兴产业行业中的技术骨干。报考人员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在职工程技术或工程管理人员;
2.一般应已获得硕士学位,并具有较好的工程技术理论基础和较强的工程实践能力,具备成为工程技术领域领军人才的潜质;
3.主持或作为主要研究人员承担过或正在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取得显著工程应用成果,并在行业内具有一定的认知度;
4.本单位和业界权威专家分别推荐(须各提供推荐信一份)。
5.身体健康,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标准;
6.报考人员在满足上述条件后,还须满足我校各招生学院的相关要求。
三、招生领域及招生计划
1.先进制造:拟招收6人。
其中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拟招收3人,机械工程学院拟招收3人。
2.生物与医药:拟招收4名。
全部在药学院招生。
3.各招生领域具体情况参见相关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四、申请材料
1.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2.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3.硕士生课程成绩单原件;
4.所承担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及其他课题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5.所获科研奖励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6.已取得的科研成果(含专利、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著作)的原件及复印件;
7.外语水平成绩证明(如:CET4或CET6、TOEFL、IELTS成绩)原件及复印件;
8.推荐信两份;
9.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和目录;
10.拟攻读工程博士学位的研究计划书(一般应结合本人承担的重大科技专项项目拟定)。
五、申请及考核
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将申请材料送交至招生学院,由招生学院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由研究生招生办公室进行复审。审查合格的人员参加由招生学院组织的考核。考核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具体考核内容和考核时间考生可与招生学院联系或在各招生学院网站查询。
考生须按规定缴纳报名费和复试费。
六、录取
1.招生学院将根据考生思想政素质、考核成绩、体检结果、工作实绩等择优录取。
2.工程博士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培养,录取单位、被录取人员和所在学校三方须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培养协议者不予录取。
七、学制与学费
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培养费每生每年16000元。
八、联系方式
1.山东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中心校区明德楼B319房间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334
2.各招生学院联系方式:
材料科学与工程学院:0531-88392915,联系人:霍老师
机械工程学院:0531-88392118,联系人:苑老师、沈老师
药学院:0531-88382018,联系人:崔老师
九、本简章未尽事宜参照教育部相关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