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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山东大学2016年两课教师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简章

【发布时间:2015-11-18 00:00:00 浏览次数: 作者: 来自: 责任编辑:】

山东大学2016年“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
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招生简章


  一、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在马克思主义理论学科上掌握坚实宽广的基础理论和系统深入的专门知识,具有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在工作上做出创造性成果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
  二、招生人数
  拟招生人数6人(具体招生人数以教育部下达到我校的招生计划为准),均在我校马克思主义学院马克思主义理论(030500)各专业招生。
  各招生专业具体情况参见马克思主义学院招生专业目录。
  三、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意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2.已经获得硕士学位。
  3.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业务骨干教师,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5年以上(截止到2016年9月1日)。必须与原单位签订协议书,毕业后保证回到原单位从事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至少5年。
  4.有两名思想政治教育学科的副教授(或职称相当)以上的专家推荐。
  5.身体健康状况符合教育部等部门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
  四、报名方式
  报考该专项计划人员均须进行网上报名,报名后需根据我校要求交纳报考费。
  报名时间:2016年1月5日-1月20日。
  五、资格审查
  1. 所有报考人员均须进行资格审查,不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下列材料:
  (1)由考生本人签字和考生所在学校人事部门加盖公章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附件1)。
  (2)专家推荐书两份,复试时直接交到马克思主义学院。
  (3)学位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有效居民身份证。
  2.资格审查时间:2016年3月17日-18日
  3.资格审查具体事项另行通知。
  六、初试时间
  初试时间:2016年3月19日-20日。
  所有初试科目均为笔试。
  七、录取
  1.根据考生的思想政素质、初试复试成绩、体检结果、工作实绩择优录取。
  2.本专项计划录取类别均为定向培养,录取单位、被录取人员和所在学校三方须在录取时签订定向培养协议书,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培养协议者不予录取。
  3.本专项计划各专业之间可在满足调剂要求基础之上互相调剂,非报考本计划人员不得调剂到本计划录取,报考本计划人员也不得调剂到其他专业录取。
  八、学制与学费
  博士研究生学制四年,培养费每生每年10000元。
  九、联系方式
  1.山东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山大南路27号中心校区明德楼B321房间
  邮编:250100
  电话:(0531)88364334
  2.马克思主义学院联系方式:
  电话:0531-88364074,联系人:盛老师
  十、本简章未尽事宜以教育部相关文件为准。

  附: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在职攻读马克思主义理论博士学位专项计划考生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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