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大研字〔2016〕29号
关于印发《山东大学修(制)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修订)》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山东大学修(制)订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意见(修订)》业经学校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山 东 大 学
2016年3月22日
山东大学修(制)订学术学位研究生
培养方案的意见(修订)
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工作,全面提升研究生培养质量,现对学术型博士、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修(制)订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参照国内外一流学科培养方案,在国际化视野下,从我校研究生培养实际出发,以服务社会需求、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为目标,以创新能力培养为核心,以建立规范完善的课程体系、培养流程和创新培养模式为抓手,制定以一级学科为主,以二级学科为辅,体现学科特色和学术前沿,硕博贯通、口径宽阔、资源共享、学制弹性的研究生培养方案。
二、基本原则
(一)高水平原则。以高水平、国际化为理念,各学科应当进行科学系统论证,大胆吸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研究生培养经验和管理模式,优化和规范研究生培养过程;参照国际排名前50的同类学科,建立本学科培养方案修订比较体系。
(二)宽口径原则。具有一级学科学位授予权的学科,提倡按一级学科修(制)订培养方案;若按二级学科修(制)订方案,应体现本一级学科的总体要求。
(三)硕、博贯通原则。各学科应当在对硕士、博士不同培养阶段进行准确定位的基础上,统筹安排、科学衔接硕士、博士不同教育层次课程设置、教学内容与培养环节,避免重复或简单的延伸,体现贯通式培养。
(四)资源共享原则。培养方案的修订应切实体现学科整体实力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作用,统筹安排各项研究生教育资源,促进学科间、单位间各类资源的共享。
不同培养单位招收同一专业研究生的,原则上由学位授权点申报主体单位牵头,共同协商制订培养方案。
三、主要内容及相关要求
(一)培养目标
各学科应参照国家学位条例、《学位授予和人才培养一级学科简介》、《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基本要求》等,结合我校实际,从不同层次研究生应掌握的基本知识、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和基本学术能力等方面,制定各学科专业具体培养目标。
(二)研究方向
每个研究方向应有学术带头人和结构合理的学术梯队,有较好的科研基础和相关的科研成果,能开出本研究方向的相关课程,有充足研究经费和相应支撑平台。
(三)培养方式
硕士研究生的培养采取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相结合的方式。通过课程学习和论文研究工作,系统掌握所在学科领域的理论知识,培养学生获取知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实践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硕士研究生的培养实行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在博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应合理安排课程学习、科学研究、学术交流等各个环节,应着重培养博士研究生的获取知识能力、科学研究能力、学术创新能力、学术鉴别能力和学术交流能力。博士研究生培养实行导师个别指导或导师负责与指导小组集体培养相结合的指导方式。
各学科应借鉴国内外一流学科经验,根据自身特色和优势,采取灵活多样、行之有效的培养方式,完善有利于发挥学术群体作用、有利于调动研究生主动性和创造性的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的培养质量。
(四)学习年限
实行以学制为基准的弹性学习年限。
硕士研究生学制为3年;全日制普通博士研究生学制为4年;硕博连读研究生与本科生直接攻读博士学位(以下简称“直博”)研究生学制为5年。
研究生达到培养方案要求可申请提前毕业,最长提前毕业时间一般不能超过一年。各学科须制定具体的提前毕业要求。
(五)课程设置
1.总体要求
(1)课程体系的优化与设置应以国际排名前50的同类学科为参照,经充分调研和讨论确定各学科研究生课程体系。
(2)培养方案的课程设置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和连续性,应按需设课,避免因人设课。
(3)研究生课程一般16学时为1学分,实验类课程32学时为1学分。单门研究生课程一般不超过3学分。
(4)经学校批准建设的全英语教学课程要纳入培养方案的课程体系中。培养方案中有1门及以上全英语教学必修课程的,相应专业研究生选修并通过课程考核,可免修专业外语。
2.课程类型
研究生课程分为必修课、选修课和补修课三大类。必修课程包括学位公共课、学位基础课和学位专业课;选修课程包括专业选修课和非专业选修课。各类课程设置要求如下:
(1)学位公共课:为全校开设的公共外语、政治理论等学位课程。包括硕士研究生学位公共课“思想政治理论”和“第一外国语”,博士研究生学位公共课“中国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2)学位基础课:以一级学科为基础的学位课程。
(3)学位专业课:以二级学科或研究方向为特色开设的学位课程。
(4)专业选修课:由培养单位开设、为满足研究生研究方向和学术兴趣个性化需求所设置的课程。
(5)非专业选修课:研究生可根据个人兴趣选修所在学科要求以外的课程(含学校统一开设的公共选修课)。
硕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研究生在学期间须至少修读1门公共选修课或1门跨培养单位选修课。
(6)补修课: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必须补修1-2门本专业主干课程(攻读硕士学位补修本科阶段,攻读博士学位补修硕士阶段)。补修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
(六)其他培养环节
其他培养环节是指研究生培养过程中必须完成的前沿讲座、讨论班、社会实践、中期筛选/资格考试/中期考核等环节。
1.前沿讲座:前沿讲座旨在使研究生熟悉本学科的重要学术理论和前沿性成果,提高研究生参与学术活动的兴趣,提升学术交流能力。前沿讲座由两部分构成,一是要求研究生参与一定数量的学术活动,包括各类学术论坛、学术讲座、学术会议等;二是要求研究生主讲一定数量的前沿讲座。前沿讲座应贯穿研究生培养的整个过程。
原则上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前沿讲座不少于15次,主讲不少于2次。博士研究生在学期间参加前沿讲座不少于15次,主讲不少于5次。鼓励各学科提出更高要求,并结合本学科特点对前沿讲座的参与形式、考核办法等作出具体规定。
2.讨论班:讨论班指一定范围内的研究生在指导者的引导下围绕特定主题进行研讨,一般以研究方向或课题组为单位设立。讨论班定期举行,每期有明确的主题,要求研究生充分参与讨论,展开学术争鸣。讨论班是一种极具研究强度的学习形式,旨在通过参与者的直接交流和思想碰撞,以开拓思维,激发创新,养成研究生独立从事科学研究的能力;讨论班同时也是一种学术指导形式,鼓励导师或导师组依托讨论班对研究生进行有效的学术指导。
讨论班计1学分。硕士研究生自第三学期、博士研究生自第二学期开始,应至少每两周参加一次讨论班。每次讨论班应有完整记录。各学科须结合本学科特点明确讨论班的相关要求。
3.社会实践:计1学分,是硕士研究生的必修环节。各学科可根据学科实际,本着与专业学习相结合、与了解和解决热点实际问题相结合、与研究生就业相结合的原则,对实践方式、时间做出规定,并明确相应的考核办法。
4.中期筛选/资格考试/中期考核:
硕士研究生实行中期筛选制度,硕博连读研究生实行资格考试制度,具体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博士研究生、硕博连读研究生和直博研究生实行中期考核制度。各单位每年中期考核优秀比例不超过20%,暂缓通过比例不低于15%,以切实发挥中期考核在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择优和分流作用。各培养单位须根据学科实际制定具体执行办法。
(七)学分要求
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数不少于30,其中必修学分数不少于20。
普通博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数不少于14,其中必修学分数不少于10;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修总学分数不少于40,其中必修学分数不少于25;直博研究生应修总学分数不少于32,其中必修学分数不少于19。
研究生学分由课程学分和培养环节学分构成,详见附件“学术型研究生学分要求”,具体学分要求由各学科确定。
(八)科学研究与学位论文
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由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关于明确山东大学申请博士学位创新成果基本要求的通知》及各学科具体情况制定。鼓励各学科对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提出更高要求。
学位论文是综合衡量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术水平的重要标志,学位论文的开题报告、中期检查、预答辩、原始资料审核及论文答辩等是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培养方案应对其做出明确的要求与具体的安排。
(九)毕业及学位授予
研究生学习期满,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并完成社会实践、前沿讲座、讨论班、学位论文等规定的培养环节,通过论文答辩,发给山东大学毕业证书;经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议通过后,可授予相应学位证书。
四、其他
按本意见制定的培养方案从2016年入学的研究生开始执行,由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附件:学术型研究生学分要求
附件
学术型研究生学分要求
1. 硕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数不少于30,其中必修学分数
不少于20。
类别 | 内 容 | 备注 | 学分 |
必修课 | 公共学位课 | 思想政治理论(文/理工医) | 必选 | 3 |
第一外国语(英/日/德/法/俄) | 必选 | 3 |
| 专业外语 | 必选 | 2 |
专业课 | 由各学科设定具体要求(学位基础课2-3门,学位专业课2-3门) | |
选修课 | 专业选修课 | 由各学科设定具体要求(至少2门) | |
非专业选修课 | 至少1门公共选修课或1门跨培养单位选修课 | |
补修课 | 跨学科或以同等学力考入的研究生必须补修1-2门本专业本科生主干课程。补修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 | |
培养环节 | 前沿讲座 | 必选 | 2 |
讨论班 | 必选 | 1 |
中期筛选 | 必选 | |
开题报告 | 必选 | |
社会实践 | 必选 | 1 |
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 | 必选 | |
2. 普通博士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14,其中必修学分数
不少于10。
类别 | 内 容 | 备注 | 学分 |
必修课 | 公共学位课 |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必选 | 2 |
| 专业外语 | 必选 | 2 |
专业课 | 由各学科设定具体要求 | |
选修课 | 专业选修课 | 由各学科设定具体要求 | |
非专业选修课 | (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则第二外国语(英)为必选) | |
补修课 | 跨学科或同等学力考入的博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硕士阶段的主干课程1-2门。补修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 | |
培养环节 | 前沿讲座 | 必选 | 5 |
讨论班 | 必选 | 1 |
中期考核 | 必选 | |
开题报告 | 必选 | |
预答辩 | 必选 | |
毕业及学位论文答辩 | 必选 | |
3. 硕博连读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40,其中必修学分数
不少于25。
类别 | 内 容 | 备注 | 学分 |
必修课 | 公共学位课 | 思想政治理论(文/理工医) | 必选 | 3 |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必选 | 2 |
第一外国语(英/日/德/法/俄) | 必选 | 3 |
| 专业外语(博士) | 必选 | 2 |
专业课 | 由各学科设定具体要求 | |
选修课 | 专业选修课 | 由各学科设定具体要求 | |
非专业选修课 | 至少1门公共选修课或1门跨培养单位选修课 | |
(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则第二外国语(英)为必选) | |
补修课 | 跨学科转博研究生应补修博士专业硕士阶段的主干课程1-2门。补修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 | |
培养环节 | 前沿讲座 | 必选 | 6 |
讨论班 | 必选 | 1 |
资格考试 | 必选 | |
中期考核 | 必选 | |
开题报告 | 必选 | |
预答辩 | 必选 | |
学位论文答辩 | 必选 | |
4. 直博研究生:应修总学分不少于32,其中必修学分数不少于19。
类别 | 内 容 | 备注 | 学分 |
必修课 | 公共学位课 | 马克思主义与当代 | 必选 | 2 |
| 专业外语(博士) | 必选 | 2 |
专业课 | 由各学科设定具体要求 | |
选修课 | 专业选修课 | 由各学科设定具体要求 | |
非专业选修课 | 至少1门公共选修课或1门跨培养单位选修课 | |
(第一外国语为非英语的,则第二外国语(英)为必选) | |
补修课 | 跨学科或同等学力考入的博士研究生应补修本专业硕士阶段的主干课程1-2门。补修课程成绩必须合格但不记学分。 | |
其他培养环节 | 前沿讲座 | 必选 | 6 |
讨论班 | 必选 | 1 |
中期考核 | 必选 | |
开题报告 | 必选 | |
预答辩 | 必选 | |
学位论文答辩 | 必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