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按照学校和山东省教育厅有关文件要求,现进行2015年度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及第四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推荐工作,为保证该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
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评选工作按照《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见附件1)的规定和要求进行。
各培养单位可推荐1-2人。
二.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推荐
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按照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四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鲁教研处函[2015]3号,见附件2)进行,推荐人选须符合《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暂行办法》(见附件3)的规定和要求。需要特别注意:
1.所推荐的省优秀导师人选须具有五年以上指导研究生的经历;
2.所指导研究生自2011年以来至少有两届毕业生;
3.往届已获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不再参加本次评审;
4. 所指导研究生的学位论文在山东省组织的抽检中存在“不合格”意见或认定为“存在问题论文”的不具备推荐资格。
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将从符合条件的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中产生。山东省下达学校的推荐指标为9名,各培养单位原则上推选1名。
三.材料报送及时间安排
因山东省要求的材料报送截至时间为9月30日,务请各单位于9月25日前,将下列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交学位办(学位办邮箱:xwb@sdu.edu.cn):
1.申请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见附件4)(一式3份)。
2.申请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
《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见附件5,填表说明见附件6)(一式3份),并附表上填写的各项成果、获奖等方面的证明材料(按表中所填顺序进行排列),成果复印件仅提供封面、目录页和版权页即可。
3.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暨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情况一览表(见附件7)(一式1份)。
开展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活动,旨在通过表彰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研究生指导教师,调动广大研究生指导教师教书育人的积极性,不断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培养单位务必充分重视,做好宣传动员工作,认真组织筛选,切实把最优秀的研究生指导教师推选出来,参加全省评选。
附件:
1.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评选办法
2.山东省教育厅《关于推荐第四届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人选的通知》
3.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奖励暂行办法
4.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导师申报表
5.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
6.《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审表》填表说明
7.山东省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推荐人选暨山东大学优秀研究生指导教师评选情况一览表
学位办公室
2015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