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及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6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导师基本素质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身政治素质过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业务素质精湛,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各项制度规定。身心健康,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与科研任务,有充足的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每年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岗指导研究生。
二、导师认定条件
1.齐鲁医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招生资格认定条件,详见附件1。
2.齐鲁医学院2026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招生资格认定条件(医学自然学科基本条件),详见附件2。
说明:
(1)2026年仅面向山东大学各学院和附属医院体系各医院开展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相关招生层级及申报类型、方式见附件3.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导招生资格认定条件执行参照附件2。如有附加细则经学科评议组讨论通过,报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外其他学科(学院)硕导沿用2025年各单位报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备案后的硕导招生资格认定条件。如相关单位拟对条件进行修订者,须经各学科评议组讨论通过,报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导师资格审核及认定程序
(一)简化认定程序
1.高层次人才“简化申报”程序
(1)符合高层次人才“简化认定”博导资格人员类别
类别 |
高层次人才类型 |
国家级人才 |
两院院士 长江学者特聘教授/特岗专家 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国家海外高层次人才 国家特支计划领军人才 长江学者青年项目 国家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 国家特支计划青年拔尖人才 国家海外青年专家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
山东大学 杰出人才体系 |
山东大学讲席教授(第一、第二层次) 山东大学特聘教授(第一、第二层次) 山东大学杰出中青年学者(第一、第二层次) 齐鲁青年学者(第一层次,第二层次) |
(2)说明:
1)基本要求:申请人需全职到岗,且在聘期内;
2)培养经验:申请人须具有完整培养一届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包含硕博连读生的硕士阶段)或在国内外协助培养博士研究生的经历。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导师资格申请人:须同时满足专业学位博导、硕导相应卫生技术系列职称及任职年限要求。
2.“新调入我校导师”资格简化认定程序
新调入我校的教师,在外校已具有导师资格(不含兼职)且原单位所在学科为“双一流”高校建设学科者,申请我校对应学位授权点研究生招生资格时,需提供有效证明材料,依照曾招收人员提请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报学校审批。如申请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博士、硕士招生资格者,须同时满足专业学位博导、硕导相应卫生技术系列职称及任职年限要求。
(二)正常申请认定程序
程序 |
工作内容 |
要求 |
备注 |
1.本人申请 |
1.符合认定条件; 2.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拟招生单位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
经导师信息管理系统(einfohub.sdu.edu.cn)维护个人信息、填报符合认定条件的代表性成果及科研项目/课题,并提交招生申请。 |
总代表性成果核算后≥4个即可。(按照影响力及相应计算方式计算) |
2.培养单位审核 |
按照申报条件(含认定条件及负面清单情况-附件4)进行资格审核。 |
1. 严格审核兼职导师、超龄导师、超长学制学生数多的导师; 2. 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参加导师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把关; 3. 重点核查是否涉“负面清单”人员。 |
建立并报送本单位《负面清单》:可参照附件4要求。 |
3.学科评议组评审 |
1.临床医学外其他学院由各学科评议组评审; 2.第一、二临床学院与其他附属医院成立专家组评审。 |
1.评审; 2.公示:公示方式、内容、链接报齐鲁医学院教学办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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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材料报送 |
报送经学科评议组/医院专家组审议通过、由系统生成的《博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硕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签字盖章后的PDF。 |
请于2025年5月29日前,将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报送至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趵突泉校区综合楼411),电子PDF发送至ds@sd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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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齐鲁医学院抽查及复核 |
抽查及复核 |
教学办公室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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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临床医学学科评议组会议 |
1.评审临床医学博导、硕导招生资格; 2.公示; 3.受理临床医学申诉、复议及其他特殊情况。 |
教学办公室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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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1.审核评议医学博导、硕导资格申请; 2.受理各学科评议组申诉、复议及其他特殊情况。 |
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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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齐鲁医学院公示 |
分会审议通过导师资格的名单予以公示。 |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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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学校审批备案 |
分会公示无异议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
1. 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获得2026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2. 曾招收培养博士生人员,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获得2026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3. 首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获得2026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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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示期内异议情况处理:齐鲁医学院公示期内对审核有争议或其他特殊情况者,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分会提出。对分会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向校学位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 |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材料申报真实性承诺。
申请人须保证提交导师资格认定的材料真实、可靠,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3年申请资格。
各培养单位须对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认定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水平导向、标准统一,严格落实审核条件与要求。对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组织不力、把关不严的单位,齐鲁医学院将视情况对该单位作出约谈、减少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资格等处理。
(二)导师招生方向确定。
原则上,导师一般只允许在一个二级学科(内、外科只允许在一个三级学科)内招生。招生计划数≥2的导师拟跨学科招生者(招生专业数应≤招生计划数),须经所在单位在系统中提交相应招生申请。
因学科交叉需要,有关导师提出跨一级学科招生申请的,需经所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确定所跨学科合作导师,明确主辅,报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备案。
(三)限招或停招要求。
1. 博士生导师指导的在读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国家级人才(含院士、长江、杰青、四青)指导在读博士原则上不超过10人。指导博士生超额的导师一般应限制或暂停招生。
备注:在读博士生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学生,含延期毕业生。
2.截至2025年6月授位批次结束后在读研究生中出现2个及以上“学业红色预警”的导师应暂停招生。
(四)参加导师培训情况。
按照《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要求,拟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人员每年度须完成至少6个课时培训。由学院审核备案。
(五)博导招生团队建设。
按照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育人模式、充分发挥育人合力,促进育人水平提升需求,博士生招生应建立实质性交叉融合育人团队。团队组建需兼顾研究方向优势互补、学科交叉融合、年龄梯队科学合理等实际因素。学校在制定2026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时,将继续推行导师团队形式列入目录并按照团队进行招生。
团队命名应体现团队组建的实质性融合、学科与研究方向、前沿与优势特色等。团队中的招生导师(责任导师)须为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导,专业学位导师团队中须有行业人员作为合作导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导师团队不做此要求)。跨单位组建的学科交叉团队从拟招生单位上报,涉及多个单位的,多个单位均上报。
2025年9月8日前,将《博士招生导师团队备案表》excel版发送至ds@sdu.edu.cn,纸质版交至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齐鲁医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山大研字〔2019〕28号)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详参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