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
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及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年度工作安排,现将2027年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工作安排如下。
一、导师基本素质要求
坚持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自身政治素质过硬,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坚持教书和育人相统一,坚持言传和身教相统一,坚持潜心问道和关注社会相统一,坚持学术自由和学术规范相统一,以德立身、以德立学、以德施教。业务素质精湛,能严格执行国家教育政策和学校关于研究生培养的各项制度规定。身心健康,能承担研究生教学与科研任务,有充足的经费用于研究生培养,每年保证有半年以上的时间在岗指导研究生。
二、导师认定条件
1.齐鲁医学院2027年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博导”)招生资格认定条件,详见附件1。
2.齐鲁医学院2027年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以下简称“硕导”)招生资格认定条件(医学自然学科基本条件),详见附件2。
说明:
(1)2027年仅面向山东大学各学院和附属医院体系各医院开展导师招生资格认定,相关招生层级及申报类型、方式见附件3。
(2)临床医学、口腔医学硕导招生资格认定条件执行参照附件2。如有附加细则经学科评议组讨论通过,报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3)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外其他学科(学院)硕导沿用2026年各单位报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备案后的硕导招生资格认定条件。如相关单位拟对条件进行修订者,须经各学科评议组讨论通过,报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批备案后方可实施。
三、导师资格审核及认定程序
2027年度导师招生资格认定分三类申请:高层次人才简化认定、2026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年度审核认定、2027年度新增导师正常申请认定。
(一)高层次人才简化认定程序
高层次人才“简化申报”认定申请通知前期已发布,如有补充请通过培养单位联系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二)2026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导师年度审核认定。
2026年已通过“正常申报”途径获得博士生、硕士生招生资格人员,可进行2027年博导或硕导招生资格的年度审核认定(招生层级、招生类型、招生专业需与2026年保持一致)。审核认定主要内容包括导师年龄、目前可支配经费、指导博士生超限额、指导学位论文质量、学术行为规范、师德师风、其他负面清单等。
如拟申请2027年招生资格对招生层级、类型、专业等需要变更者,不列入年度审核认定程序,需按新增导师正常申请认定。
(三)2027年度新增导师正常申请认定程序及程序。
程序 |
工作内容 |
要求 |
备注 |
1.本人申请 |
1.对标导师资格认定条件; 2.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向拟招生单位提交申请及相关材料。 |
经齐鲁医学院导师信息管理系统: (einfohub.sdu.edu.cn)维护个人信息、填报符合认定条件的代表性成果及科研项目/课题,并提交招生申请。 |
请于5月26日前完成个人申请。 |
2.培养单位审核 |
按照申报条件(含认定条件及负面清单情况-附件4)进行资格审核。 |
1. 严格审核兼职导师、超龄导师、超长学制学生数多的导师; 2. 对申请人政治表现、师德师风、学术诚信、参加导师培训等方面进行全面把关; 3. 重点核查是否涉“负面清单”人员。 |
建立并报送本单位《负面清单》,可参照附件4要求。 |
3.学科评议组评审 |
1.临床医学外其他学院由各学科评议组评审; 2.第一、二临床学院与其他附属医院成立专家组评审。 |
1.评审; 2.公示:公示方式、内容、链接报齐鲁医学院教学办进行同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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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材料报送 |
报送经学科评议组/医院专家组审议通过、由系统生成的《博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硕导审核通过人员汇总表》签字盖章后的PDF。 |
请于2027年5月28日前,将签字盖章版纸质材料报送至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趵突泉校区综合楼411),电子PDF发送至ds@sdu.edu.c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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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齐鲁医学院抽查及复核 |
抽查及复核 |
教学办公室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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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临床医学学科评议组会议 |
1.评审临床医学博导、硕导招生资格; 2.公示; 3.受理临床医学申诉、复议及其他特殊情况。 |
教学办公室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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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
1.审核评议医学博导、硕导资格申请; 2.受理各学科评议组申诉、复议及其他特殊情况。 |
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获得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全体成员2/3以上同意者为通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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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齐鲁医学院公示 |
分会审议通过导师资格的名单予以公示。 |
公示期不少于5个工作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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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报学校审批备案 |
分会公示无异议名单报研究生院审批备案。 |
1. 申请招收硕士生人员,获得2027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资格; 2. 曾招收培养博士生人员,经分管校领导批准后,获得2027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3. 首次申请招收博士生人员,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批通过后获得2027年度博士生招生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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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公示期内异议情况处理:齐鲁医学院公示期内对审核有争议或其他特殊情况者,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分会提出。对分会处理意见仍有异议,可向校学位办公室提交书面材料,申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复议。 |
四、其他事项说明
(一)材料申报真实性承诺。
申请人须保证提交导师资格认定的材料真实、可靠,凡提供虚假材料者,一经查实,取消其3年申请资格。
各培养单位须对导师招生资格审核认定工作高度重视,坚持水平导向、标准统一,严格落实审核条件与要求。对导师招生资格审核工作组织不力、把关不严的单位,齐鲁医学院将视情况对该单位作出约谈、减少招生计划或停止招生资格等处理。
(二)导师招生方向确定。
原则上,导师一般只允许在一个二级学科(内、外科只允许在一个三级学科)内招生。招生计划数≥2的导师拟跨学科招生者(招生专业数应≤招生计划数),须经所在单位在系统中提交相应招生申请。
因学科交叉需要,有关导师提出跨一级学科招生申请的,需经所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同意,并确定所跨学科合作导师,明确主辅,报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备案。
(三)限招或停招要求。
1.博士生导师指导的在读博士生原则上不超过8人,国家级人才(含院士、长江、杰青、四青)指导在读博士原则上不超过10人。指导博士生超额的导师一般应限制或暂停招生。
备注:在读博士生不含国家专项计划学生,含延期毕业生。
2.截至2026年6月授位批次结束后在读研究生中出现2个及以上“学业红色预警”的导师应暂停招生。
(四)参加导师培训情况。
按照《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要求,拟申请研究生导师资格人员每年度须完成至少6个课时培训。由学院审核备案。
(五)博导招生团队建设。
按照我校研究生教育创新育人模式、充分发挥育人合力,促进育人水平提升需求,博士生招生应建立实质性交叉融合育人团队。团队组建需兼顾研究方向优势互补、学科交叉融合、年龄梯队科学合理等实际因素。学校在制定2027年博士招生专业目录时,将继续推行导师团队形式列入目录并按照团队进行招生。
团队命名应体现团队组建的实质性融合、学科与研究方向、前沿与优势特色等。团队中的招生导师(责任导师)须为当年具备招生资格的博导,专业学位导师团队中须有行业人员作为合作导师(临床医学、口腔医学专业学位导师团队不做此要求)。跨单位组建的学科交叉团队从拟招生单位上报,涉及多个单位的,多个单位均上报。
2026年9月8日前,将《博士招生导师团队备案表》excel版发送至ds@sdu.edu.cn,纸质版交至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齐鲁医学院导师招生资格审核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实施办法》(山大研字〔2019〕28号)文件规定执行,未尽事宜详参该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