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临床医学在职研究生:
《齐鲁医学院关于2025年9-12月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已发布,请详细阅读。现将2025年下半年临床医学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的各项工作安排如下:
一、申请学位人员类型
包括在职专业博士、同等学力博士、在职专业硕士、同等学力硕士(请申请人明确所属类型,并准备相应材料)。
二、学位论文预答辩、预外审
计划于2025年下半年申请学位的临床医学在职博士须通过学位论文预外审;所有在职研究生(包括博士、硕士)均须通过学位论文预答辩。详情参照《齐鲁医学院关于2025年下半年临床医学在职博士学位论文预外审工作的通知》《齐鲁医学院关于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统招、在职研究生2025年12月学位进程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的通知》。
三、原始数据审查
(一)博士学位申请人发表学术论文及学位论文所涉及的原始数据、实验记录及伦理审查等,务必在预答辩环节接受严格审核。
(二)发表学术论文中所使用的图片、图表、统计结果等,均须提供一一对应的原始图片、实验数据、统计方法与过程以及原始实验记录本。无法提供或部分缺失者,不得通过预答辩,且不可使用该学术论文作为学术成果申请答辩。
(三)博士学位申请人须在答辩资格审核时一并提交上述全部原始数据与实验记录的纸质版与电子版,学院将组织集中复审。报送要求如下:
1.发表学术论文和学位论文中出现的所有图片、图表均需提交一一对应的原始图片、原始数据,并做好一一对应的准确标记。
2.对应关系标记不清、无法对应者,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一票否决其答辩资格申请。如发现原始数据不全、对应关系不符的情况或有学术不端嫌疑,一律不予通过。预答辩通过但学院复审未通过者,其导师及其预答辩委员会成员将会被公示并被提出处理建议。学院将对涉嫌学术不端的行为组织专家审查。
(四)硕士学位申请人的发表学术论文及学位论文所涉及的实验结果、图表等原始资料,由导师及预答辩委员会进行审查,严防学术不端。
四、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审核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
详见附件《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请严格遵照执行,按时按质完成各项工作内容。
五、有关事项说明
(一)关于学费
请学生个人确保两个阶段的学费皆已缴纳齐全,否则系统无法提交申请。如已缴齐但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显示欠费,请准备两个阶段学费缴纳的发票,并及时在学院QQ群联系负责老师核查。
(二)关于导师信息
如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内导师信息缺失或有误者,请尽快在学院QQ群联系负责老师并说明情况。查看导师信息请参考《山东大学临床医学在职研究生常用的管理系统及应用》(见附件)。
(三)关于“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内照片
请查看《山东大学临床医学在职研究生常用的管理系统及应用》(见附件)。
(四)关于答辩期限
1.最短答辩年限:2年(入学年份+2年方可申请答辩)。以2023级为例,最早可申请答辩时间为2023+2=2025年上半年(3月申请-6月授位);
2.最长答辩年限(2019级至2025级):7年(入学年份+7年后的上半年,即最晚申请答辩时间)。以2019级为例,最晚申请答辩时间为2019+7=2026年上半年(3月申请-6月授位);
(五)关于论文进展汇报
2018级及以后在职研究生须在开题后至答辩前完成不少于3次“论文进展汇报”,每次汇报须将学位论文研究原始数据、汇报现场照片等资料上传至“山东大学临床医学在职研究生管理系统”,所有原始数据须妥善保管并永久留存。未完成者无法打印答辩成绩单,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审核。
(六)关于在职博士学位论文中期考核
2023年11月及以后进行学位论文开题(含重新开题)的在职博士须在开题一学年内参加并最终通过中期考核,未通过者无法通过答辩资格审核。
(七)关于变更《学位论文开题计划书(开题报告)》
变更开题视为重新开题,开题时间重新计算,满一年方可申请答辩。
(八)关于免外审
山东大学不接受在职研究生免外审申请。
(九)关于时间节点
因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时间紧迫、程序繁琐且环环相扣,请谨遵诸项工作的完成时间要求,逾期不予受理。
(十)关于答辩资格申请提交步骤
以下两步须同时完成,缺一不可,如若遗漏,责任由学生个人承担:
1.电子版和纸质版答辩资格申请材料提交至导师所在医院科教管理部门(9月15日上午10:00前,仅工作日受理)。
2.在“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系统”内提交答辩资格申请(即系统内所示“培养环节-毕业资格申请”,具体操作指南见附件)。曾于往次提交过学位论文答辩申请,但学位论文答辩未通过者,此次须重新提交。
(注意:系统中此功能的开放时间尚未明确,请密切关注授位QQ群内的通知!)
(十一)关于用于申请学位的学术论文要求
发表学术成果须符合培养方案的规定,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清样状态SCI论文须在齐鲁医学院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之前正式刊出,否则申请无效。学院将于截止日期前5天左右(约11月下旬)重新核查清样状态论文并给予警示,届时仍未正式刊出者,将按照此次答辩申请无效且占用一次答辩申请机会处理。
六、有关文件解读
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管理办法及《山东大学临床医学在职研究生管理实施细则》等要求,导师作为研究生培养的第一负责人,须依据培养方案及研究生培养计划,对学生的课程成绩、脱产学习、学位论文开题、研究进展汇报、学位论文与发表论文的相关性、科研成果发表的规范性、原始数据记录的完整可靠真实性及其他学术行为规范进行审核(参照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文件),并亲自确认并签署《在职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资格初审情况表》(见附件),学生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
注意:在职专业学位博士须如实、完整填写《临床医学在职专业学位博士脱产计划及执行书》(见附件),经导师及培养单位(或脱产单位的监管人、监管部门)审核盖章。脱产时间须符合入学时所签《脱产协议书》要求(2018级-2020级须脱产1年及以上,2021级以后须脱产1.5年及以上)。
七、其他补充
(一)请慎重提交申请。根据山东大学《关于做好2025年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要求,请务必确认导师同意学位论文答辩申请并同意组织后续答辩等相关工作,一旦审核通过,须完成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全部环节,期间放弃视为一次答辩申请无效。
(二)往次学位申请过程中,因论文评阅未通过或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经鉴定存在学术不端行为但未造假,已明确6个月以上方可再次提出申请。
(三)两次申请均未获得学位者,一年内不再接收其学位申请。拟第三次申请学位者,须符合山东大学相关规定,经导师审查同意、培养单位组织不少于3位专家(申请博士学位者专家须为博导)对是否达到硕士、博士学位论文水平进行鉴定。通过鉴定的,由校学位办公室组织匿名评阅。评阅无异议的,可组织答辩。
以上提及拟第三次申请学位人员须填写《齐鲁医学院研究生第三次提交毕业(答辩资格)申请表》(见附件,双面打印,一式两份),由所在医院组织三名同行专家对学生所提交的申请进行审批,结合学位论文、学术论文及本人申请情况,确认该生已达学位授予水平。该表需导师、三名同行专家签字、医院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在职博士于预外审送审之前、在职硕士提交答辩资格审核材料时,报送至对应管理部门(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办公室或第一临床学院教育处或第二临床学院教学部)进行审批。若审批通过后仍无法最终获取学位,学校将视情况削减其所在培养单位的招生指标,并对其导师及所在医院作严肃处理。
(四)提交正式发表SCI论文者,须提供发表文章全文(纸质版)并在首页附上Pubmed检索页打印件。发表论文系最终清样状态者,须在SCI论文全文首页上方空白处注明“此系正式发表前最终清样”,并由导师签字确认。尚未有最终清样者其答辩资格申请将不予受理。
(五)非首次申请:以往未获学位者(不论往次学位申请进行到哪一步程序)均须重新进行答辩资格申请,即电子版和纸质版材料报送及系统内提交毕业申请。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拟于2025年下半年申请学位者,请务必使用“学号+姓名+培养医院”作为备注申请加群,并及时修改群名片(学号+姓名+培养医院),否则无法入群或被移除。
单位 |
2025年12月授位批次QQ群号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备注 |
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 |
334665723 |
丁老师 周老师
|
0531-88382776 0531-88382358 |
各医院在职研究生直接将材料报送至导师所在医院科教管理部门《各医院联系信息汇总表》见附件 |
山东大学齐鲁医院(第一临床学院) |
972330789 |
李老师 荣老师 |
0531-82165457 |
齐鲁医院在职研究生提交材料及方式以齐鲁医院通知为准 |
山东大学第二医院(第二临床学院) |
701885919 |
卢老师 |
0531-85875218 |
山大二院在职研究生提交材料及方式以山大二院通知为准 |
备注:除齐鲁医院、山大二院外的其他医院,请导师所在医院科教管理部门于9月17日上午10点前将材料集中报送至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办公室(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 教学四楼 二层西侧4208 研究生办公室)。 |
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办公室
2025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