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临床医学在职博士研究生:
为确保临床医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保障和持续提升在职博士学位论文水平,根据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工作安排,现将2023年下半年临床医学在职博士学位论文预外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预外审环节的统筹与设置
临床医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含在职专业学位博士、同等学力博士,以下同)学位论文预外审由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下简称“研教办”)统筹完成,该环节设置于答辩资格审核工作之前。
临床医学在职博士学位论文预外审与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基本同步完成,预答辩工作通知请密切关注并按照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通知统一执行。学位论文预答辩与预外审任一不通过者,均不可提交申请答辩资格审核。
请各单位及时将预答辩不通过学生情况反馈至研教办。如已送预外审可及时终止预外审的评阅,预外审结果无效。
二、需预外审人员范围
1.确定参加2023年下半年正式答辩的临床医学在职博士研究生,必须参加学位论文预外审。未经预外审者,后续答辩资格审核不予通过,不可进入正式送审环节。
2.未确定2023年下半年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学生,不可申请预外审。如违规参加,一经查实,预外审费用自理。如擅自参与预外审,匿名评阅结果有异议则计入师生记录;如评阅通过,结果也不作为后续正式提交答辩资格审核的参考。
3.在职硕士学位申请人暂不参加论文预外审。
三、预外审工作流程
1.学生提交学位论文:请拟2023年下半年申请答辩的临床医学在职博士将预外审匿名版学位论文提交至各医院(含第一、二临床学院)教育处。
2.教育处汇总及报送:教育处汇总预外审学位论文集中报送。其中第一、第二临床学院直接报送至研教办;其余医院报送至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汇总再行报送研教办。
3.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集中组织预外审:拟于2023年8月18日进行论文预外审。
4.预外审完成:临床医学在职博士学位论文预外审和结果反馈拟于9月中旬完成(答辩资格审核工作材料报送前完成)。
四、提交预外审的博士学位论文要求
1.论文基本格式要求
学位论文格式为PDF格式,文件命名为本人学号。
论文作者负责对学位论文进行隐匿姓名信息处理,匿名评阅是指对评阅专家隐去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姓名、对学位论文作者及导师隐去评阅专家姓名的评阅方式。未进行匿名处理或不彻底匿名处理的,影响预外审匿名评阅或评阅结果的,责任由论文作者自负。
2.预外审评阅办法
博士学位论文预外审3份/人,均实行匿名评阅。
预外审评阅结果拟20-30天内返回,由研教办反馈至相应博士学位申请人。
五、非首次申请学位的临床在职博士须注意
1.以下人员无需再次预外审:若往次学位申请进程尚未结束,如目前正在进行申诉增评的博士、已申诉成功的博士和此次学位进程仅需复审(即往次评阅仅一个异议为“较大修改”,且未选择申诉)的在职博士,此次不进行预外审。
2.以下人员无需再次预外审:往次参加过预外审且预外审通过但由于“非学位论文的原因”未能参加当次正式论文评阅的,当次签署附件2-《临床医学在职博士学位论文预外审相关申请知晓承诺书》后,学院支付当次预外审费用。本次提出学位申请之前确认学位论文未经修改的,提交附件2-《附一:学位论文未做修改审核承诺书》,即可免于再次预外审及产生的费用。
3.以下人员必须再次预外审:若往次学位申请评阅未通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鉴定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答辩未通过、导师认为学位论文未达学位申请要求等导致学位申请失败者,此次必须重新进行预外审。
4.以下人员必须再次预外审:往次参加过预外审且预外审通过但由于“学位论文的原因”(如当时学位论文未修改好),未能参加当次正式论文评阅的,学生支付当次预外审费用。本次提出学位申请进程中须重新进行预外审。
5.以下人员必须再次预外审,且费用由学生自理:往次参加过预外审且预外审通过但由于“非学位论文的原因”未能参加当次正式论文评阅的,当次签署附件2-《临床医学在职博士学位论文预外审相关申请知晓承诺书》后,学院支付当次预外审费用。本次提出学位申请之前确认学位论文已经修改的,提交附件2-《附二:学位论文已进行核心内容修改需重新“预外审”申请及声明》,必须重新预外审,且重新预外审的费用由学生导师自理。
六、预外审评价体系及评阅结果处理办法
(一)评价体系设计
1.对学位论文的总体评价,包括:
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
2.是否同意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的意见,包括:
A.同意进行答辩;
B.同意略作修改后进行答辩(简称“略作修改”);
C.须对论文进行较大修改,延期答辩(简称“较大修改”);
D.不同意进行答辩;
评阅意见对论文的总体评价为“不合格”,或答辩意见为“较大修改”或“不同意进行答辩”,属于专家对学位论文存在异议。
(二)预外审评阅结果的指导意义及处理
1.“预外审”评阅结果无异议者
评阅专家意见可作为正式送审前修改学位论文的指导意见,学位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预外审专家意见仔细修改学位论文。学位论文经导师确认修改完善、审核通过,且通过学院答辩资格审核后,方可提交论文进行正式送审。
以下内容请知晓:预外审结果无异议并不代表、也无法导向学校组织的学位论文正式送审的评阅结果。
2.“预外审”评阅结果有异议者
(1)一位预外审评阅专家对论文存在异议,且仅为“较大修改”者:
三位评阅专家意见中,仅出现1个异议仅为 “较大修改”的博士学位论文申请人,须在导师指导下根据预外审评阅专家意见仔细修改学位论文。导师和培养医院须本着客观、谨慎态度审核学位论文是否达到博士论文水平、是否满足正式送审的水平。经导师和培养医院确认已完成修改且认为修改后论文已达博士学位授予水平者,可签署附件3-《学位论文强行送审知晓承诺书》,申请学位论文正式送审(此类情况简称“强行送审”)。
(2)其他异议情况均视为预外审未通过,不可申请强行送审,不可提交学位论文答辩资格申请。学位申请人须对学位论文进行不少于6个月的修改,期间不接受其学位申请。
3.预外审不设置申诉程序
4.“预外审”评阅意见有异议,符合且进行“强行送审”的学位论文,学位申请人及导师须知晓,预外审专家评阅意见将与正式送审专家评阅意见累计计算。
七、预外审材料报送及要求
(一)学生报送材料
1.报送材料内容:
(1)匿名版的预外审学位论文(PDF版本、命名等要求见前)
(2)附件1-《齐鲁医学院临床医学2023年08月需预外审名单》
(3)仅往次签署过附件2-《临床医学在职博士学位论文预外审相关申请知晓承诺书》的学生(名单见附件4)须确认提交《学位论文未做修改审核承诺书》或《学位论文已进行核心内容修改需重新“预外审”申请及声明》。
2.报送时间要求:2023年8月15日中午12点前,逾期不予受理。
3.报送单位:学生本人报送至至各医院(含第一、二临床学院)教育处。
(二)医院报送材料
1.报送材料内容:
(1)本单位汇总的临床在职博士预外审版学位论文(请协助检查论文要求是否符合),压缩后以医院命名。
(2)附件1-《齐鲁医学院临床医学2023年08月需预外审名单》汇总表(电子版及纸质版各一份,纸质版需加盖医院教育处公章)。
(3)仅往次签署过附件2-《临床医学在职博士学位论文预外审相关申请知晓承诺书》的学生(名单见附件4)须确认提交《学位论文未做修改审核承诺书》或《学位论文已进行核心内容修改需重新“预外审”申请及声明》。
2.报送时间要求:
电子版材料报送时间:8月17日12:00前
纸质版汇总表报送时间:9月1日12:00前
3.报送方式及地点:
电子版论文压缩包及需预外审名单汇总表发至邮箱lcyxyjsb@sdu.edu.cn;
纸质版汇总表报送至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教学八楼一层研究生办公室。
(三)材料收取与报送联系信息(附表)
单位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邮箱 |
备注 |
齐鲁医院 (第一临床学院) |
郑老师 |
82169036 |
qlyyjyc@126.com |
齐鲁医院在职博士直接将材料报送至本院 |
山大二院 (第二临床学院) |
卢老师 |
85875218 |
sdeyjxb@126.com |
第二医院在职博士直接将材料报送至本院 |
流程:第一、第二临床学院按时间及要求收取、报送材料至齐鲁医学院研教办,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0531-88382906邮箱:qlyxbxw@sdu.edu.cn |
生殖医院、 山东省立医院、 千佛山医院、 中心医院、 肿瘤医院 ……等其他医院 |
各医院教育处负责老师 附件5-《各医院教育处联系信息汇总表》 |
|
|
各医院在职博士直接将材料报送至本单位教育处 |
流程1:除第一、第二临床学院外其他医院,请教育处为单位集中收取、报送材料至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办公室联系人:马老师/丁老师/周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0531-88382515/88382776(暑期电话接听不及时,为保证回复效率,请优先QQ群内联系或私信管理员老师) 邮箱:lcyxyjsb@sdu.edu.cn |
流程2:医融中心为单位集中收取、报送除第一、第二临床学院外其他医院材料。 联系人:田老师 联系方式:电话:0531-88382906邮箱:qlyxbxw@sdu.edu.cn |
八、2023年下半年临床医学在职研究生学位申请其他工作须知
(一)学位申请流程复杂严谨、环节严格规范,请务必保持密切关注并严格遵守。
后续学位论文预答辩、答辩资格审核、正式外审、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领取学位证、归档等工作,请密切关注齐鲁医学院及各培养单位通知,严格按照要求完成。
(二)请参加预外审拟于2023年下半年申请学位临床医学博士加入相应授位QQ群。
第一临床学院授位群:QQ群号972330789;
第二临床学院授位群:QQ群号701885919;
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授位群:QQ群号126925409。
学位工作相关通知、附件将通过QQ群发布。请务必使用“培养医院+学号+姓名”作为备注申请加群,入群后即刻以相同格式“培养医院+学号+姓名”备注个人群名片,未按要求实名备注或非本批次申请学位人员将被清除出群。
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3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