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加强我校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提升专业实践质量,根据《山东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山大研字〔2023〕45号),学校决定开展首届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组织单位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原则
(一)坚持正确实践育人方向,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提升研究生职业精神和职业素养,倡导实践创新精神,促进实现行业产业需求导向与人才培养目标相统一。
(二)坚持“应用为先、服务贡献、分类评价、示范带动”的评选导向,引导提升研究生实践创新能力,增强未来职业胜任力,营造争当先进良好氛围。
(三)坚持“严格标准、公平公正、程序规范、宁缺毋滥”的评选原则,综合评价实践报告和实践成果,严肃认真开展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评选工作。
二、申报要求
(一)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
1.申报对象
申报人为在我校在籍的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且已完成专业实践培养环节,撰写出高质量专业实践报告,取得较显著专业实践成果。
2.申报材料
申报人须提交《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报书》(附件1)、《专业实践报告》、专业实践成果支撑材料、《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报汇总表》(附件2),相关要求如下:
1)专业实践报告要包括实践目标、实践实施、实践成效、实践收获等方面,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和护理等专业的实践报告撰写要求具体参照附件5-7。
2)专业实践成果须符合以下要求:
1-基于专业实践培养,在校内、校外导师指导下自主完成,且以山东大学名义取得。
2-专业实践成果应以能体现出研究生利用专业知识在解决实际问题过程中所产生的价值为主,可表现为技术应用创新,产生较高经济效益;调研案例报告,具有较高社会价值;文学艺术创作,具有较高社会评价等多个方面。
3-专业实践成果若有涉密信息,须按照国家和学校有关保密文件规定进行脱密处理。
(3)专业实践成果须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专利证书、推广或使用证明书、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获奖证书、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调研报告、著作、论文等(著作、论文须为已正式出版或发表)。
3.推荐名额
按照培养单位在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人数确定推荐限额(每100人可推荐1人),即100人以下可推荐1人,100-200人可推荐2人,以此类推计算推荐名额,推荐多人的须排序。
(二)专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
申报单位能履行专业实践管理的主体责任,加强专业实践工作的组织领导、统筹规划和过程管理,做好专业实践的部署、审核、派出、监管、考核、以及安全管理等工作,并取得一定的专业实践成效。申报单位须提交《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申报书》(附件4)。
三、评选程序
(一)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
1.个人申请
申请人需填写《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报书》、《专业实践报告》和《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报汇总表》,提供相关支撑材料,经校内外指导教师审核签字后报送所属培养单位。
2.培养单位推荐
对参评成果的申报资格及相关信息的政治性、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审核,按照通知的评审原则,组织初评和确定推荐人选(须排序),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要求报送申报材料。
3.学校评审与公示
学校成立专家组进行评审,产生并公示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入选名单。
4.公布表彰
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二)专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
培养单位提交《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申报书》,学校组织评审并公示专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入选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由学校统一发文公布。
四、工作说明
1.培养单位要对申报人所填表格内容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申报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2.获评研究生授予“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荣誉称号,由学校颁发获奖荣誉证书,并给予奖励。
3.获评培养单位授予“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 荣誉称号,由学校颁发获奖荣誉证书。
4.培养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评选院级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
5.学校将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组织单位评选情况纳入研究生教育质量评价暨绩效评估考核体系。
五、材料报送
(一)材料命名方式
1.《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报书》(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按照“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申报书”方式进行命名。
2.《专业实践报告》(word版),按照“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专业实践报告名称”方式进行命名。
3.专业实践成果支撑材料,按照“单位名称+申请人姓名+专业实践成果支撑材料”方式进行命名。支撑材料不超过3项,整合为一个PDF文件,首页为支撑材料索引页,每个支撑成果要用明显标记标注出申报人信息点(如姓名、单位、位次、获奖等级等)。
4.《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申报汇总表》(excel版),按照“单位名称+申报汇总表”方式进行命名。
5.《山东大学专业实践优秀组织单位申报书》(word版和签字盖章PDF版),按照“单位名称+申报书”方式进行命名。
(二)材料提交方式
请申报培养单位于2023年12月4日前,将专业实践优秀研究生、优秀组织单位申报材料汇总后以电子邮件方式报送。
济南校区报送邮箱:zyxw@sdu.edu.cn,联系人:刘老师,联系电话:0531-883698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