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切实做好2025年度3月批次研究生毕业审核与学位授予工作,现将有关毕业申请与审核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向研究生
1.已满学制且未提交过毕业申请人员;
2.申请了之前批次(不含前一批次)但未获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人员;
3.申请了前一批次但未获毕业与学位授予资格人员;
4.申请提前毕业人员。
二、申请流程与时间节点
1.获得“允许提交毕业申请”资格:上述“面向研究生”中,类型1与2将自动获得资格,由学校在每批次开始前三日(12月17日前)统一完成系统设定;类型3获导师同意后,填写附件1,向所在单位申请放弃前一批次毕业申请(不晚于每批次开始前一天,12月19日),由学院完成系统设定;类型4获导师同意后,填写附件2,向所在单位申请(不晚于每批次开始前一天,12月19日),学校审批通过后方可获得资格。
2.提交毕业申请:12月20日至23日
3.导师审核:12月22日至24日
4.培养单位审核及打印名单:12月25日至27日
三、毕业申请材料报送
以下申请材料以学院为单位,请于2024年12月27日上午十点前务必交至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1. 毕业申请通过名单(系统导出,电子版发送至py@sdu.edu.cn);
2. 博士研究生在读期间科研和奖励情况表(系统打印,纸质版),请同学们务必完善管理系统中的表现信息,尤其是IF、分区、论文检索链接、全文附件上传。
3. 申请博士、硕士毕业科研成果登记表(附件5)(重点标注并列情况,电子版发送至py@sdu.edu.cn)
4. 研究生申请提前毕业审批表(附件2)和出国留学研究生答辩申请表(附件3)(PDF电子版发送至py@sdu.edu.cn,纸质版同时报送)
5.凡申请博士毕业的研究生,还需附科研和奖励情况表上所有成果的原文PDF或证书复印件PDF(电子版即可,高亮标注第一作者和通讯作者)。
清样状态的论文必须由申请者本人注明:“按照山东大学研究生毕业审核管理规定,本人承诺此论文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可正式、公开发表,否则此次学位申请无效”,导师审核注明“最终清样”,导师及学院审核人签字、加盖学院公章后提交。
以上(1-4)材料以及论文清样纸质版均需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培养单位公章,按时报送至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四、审核要求
1.研究生毕业审核以学科(专业)培养方案和个人培养计划为依据。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应对申请毕业研究生的课程学习、培养环节、创新成果发表等情况进行审核和把关,确保申请毕业研究生达到专业培养方案的要求。
2.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成果严格执行培养方案有关要求,所发表的学术论文须与学位论文有关,且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论文以公开出版或清样为准(使用清样者,须承诺可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召开前正式刊出,否则该批次申请无效),面向全体研究生进行网上公示。
3.处于欠费、休学或未进行学期注册状态研究生提出的毕业与授位申请不予受理。
4.对于存在转专业、提前毕业、学位课程重考、未正常进行中期考核等情况的研究生,要着重审核其培养计划完成情况、转专业后课程修习与论文工作的衔接、是否符合培养方案规定的提前毕业条件以及重修课程的考核情况等。
五、其他说明
1.申请毕业研究生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申请时,须同时校对、补充个人相关信息,包括学籍信息、表现信息、培养计划、学位信息等。
2.每个批次之间不做流程共享。提交过之前批次毕业申请者,必须重新提交本次毕业申请才能参加本批次的毕业与学位授予。
3.已出国研究生申请条件及方式:能够在本批次论文答辩前办理归国报到手续的联合培养研究生,可填写附件3申请获得“允许提交毕业申请”资格(不晚于12月20日)。学校审核通过后为其开通出国状态“毕业申请”功能使用权限,由相关研究生按上述“二、申请流程与时间节点”完成毕业申请。
4.请各单位研究生、导师和毕业审核领导小组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时间节点开展工作。
5. 成果IF以论文发表当年的五年平均(Web of Science)为准,分区参考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分区情况表,具体查询可参考微信“中科院文献情报中心分区表”小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