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产出高水平、多元化科研成果,根据《关于评选山东大学2026年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的通知》要求,齐鲁医学院拟开展本年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设奖宗旨
围绕服务国家重大战略,聚焦提升科研核心竞争力,鼓励研究生在所属主学科或学科交叉全新领域,取得具有重大学术影响或者具有重要社会、经济效益的原创性体系化科研成果。
二、评审原则
1.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遵循“奖励拔尖、鼓励创新、分类评价、宁缺毋滥”的原则,严格、认真、公开、公正进行评选。
2.各培养单位可根据学校要求和学科特点制定申报评审办法,充分发挥学院自主权,推进学校“强院兴校”行动。
三、申报范围
1.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按照研究生在学期间所取得的成果进行奖励。
2.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
3.申报者可使用最多三项支撑成果申报一项代表性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的成果不得再次作为支撑成果申报;同一支撑成果不得同时申报不同类别。
四、申报条件
1.基础研究类:“聚焦前沿,突出原创”。申报成果应体现学科领域领先水平、具有创造性和代表性。代表性支撑成果包括已正式公开发表的学术期刊论文和学术会议论文,已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已结题的研究报告,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以及作品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成果。
实践应用类:“穷理践实,突出应用”。申报成果应体现所在专业领域的实践创新性,具有鲜明的需求导向、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特征,在解决关键科学问题和核心技术难题汇总取得突破,可表现为技术应用创新,具有较高经济效益;调研案例报告,具有较高社会价值等多种形式。
2.文字性学术成果须申报者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或负责人,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发明专利须是申报者位列发明人前两位(导师第一位),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共同第一作者的成果须在系统成果录入界面选择作者位次“共同第一”,并在“备注”栏中注明第一作者的排名(如1/2,即两位第一作者,本人排第一)。
3.支撑成果应为2026年4月30日之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
4.影响因子和分区(仅做参考,不作为评审依据):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参照《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管理办法》,理学工学信息学术期刊参照论文发表年度的中所发布标准,医学学术期刊参照论文发表年度的Web of Science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JCR)数据(分区取大小类中最优分区),成果IF以五年平均(Web of Science)为准。
五、名额分配
1.原则上以当前基本学制范围内的在学学术型、专业型博士生人数为基数分配各单位推荐指标(附件1)。在学硕士生不做推荐指标分配基数,但可与博士生同标准参评。
2.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所推荐基础研究类奖项和实践应用类奖项,不得超过各类别分配推荐指标。
六、奖励等级
根据《山东大学学院综合预算改革实施方案(试行)》精神,以及评审奖励原则,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分为校级和院级,校级奖励标准后附。鼓励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自设院级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发放单位奖励,奖励标准自行确定。
七、评审程序
1.成果信息填报与审核:研究生个人须在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中完善本人代表性支撑成果信息;研究生导师及所属培养单位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
2.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核:申报者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进行申报,经导师审核同意后提交培养单位。
3.培养单位评审与推荐:培养单位对参评成果的申报资格及相关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进行审核并组织评审,依据学校分配指标确定成果奖推荐排序及本单位成果所属学科,公示三个工作日,无异议后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审核提交,同时报《2026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分管领导审核盖章后,报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4.齐鲁医学院将组织专家进行评审排序,评审结果经公示无误后统一上报学校。
八、材料报送
1.研究生
(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申报表》(本人及导师通过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提交电子签名);
(2)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包括:论文全文、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原件;若成果无法提供原件,需提供图书馆检索证明或Web of Science检索页截图等可证实正式公开发表的材料(申报时合并一个PDF文档上传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
(3)实践应用类申报除在系统填报外,申报人需向学院报送答辩视频,内容为申报人对成果的介绍,一般常用的是通过腾讯会议等软件,对成果进行PPT介绍,需要本人出镜,视频时长5分钟内,答辩视频大小不做限制,如因格式大小问题需要压缩,尽可能要保证视频清晰,视频请采用主流媒体格式封装,并以“学院+学生姓名”命名。
2.培养单位
请各培养单位于2026年5月9日17:00前提交下列材料至齐鲁医学院教学管理办公室:
(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基础研究类/实践应用类(通过系统提交分管领导审核后,点击打印汇总表自动生成签章表格,电子版发送至py@sdu.edu.cn);
(2)《2026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成果奖(学术之星奖·优秀成果奖)推荐汇总表》(见附件3,内容必须严格与系统信息一致;此表格纸质版需要审核人签字,分管领导签字盖章;EXCEL电子版和签字盖章的PDF扫描件发送至py@sdu.edu.cn);
(3)研究生成果及其证明材料(每位学生材料命名为“XX学院-类别(基础研究类/实践应用类)-x【学院推荐顺序】”,发送电子版至py@sdu.edu.cn),
(4)实践应用类申报除在系统填报外,需以学院为单位统一发送答辩视频,文件夹以“学院+学术之星·优秀成果奖+答辩视频”命名。
九、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取消参评资格并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2.各培养单位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成果评审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实践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应用转化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据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做法。
3.培养单位的资格审核和材料审核为最终审核,审核结果经学校公示后直接进入评审程序,学校不再组织材料复核。因审核、评审把关不严造成的不良后果,将由相关单位或个人承担,学校将减少或取消该单位下一年度评选指标,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4.请各单位及时提交推荐成果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
5.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成果奖申报菜单开放时间为2026年4月29日9:00至2026年5月18日17:00,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见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