齐鲁医学院各学院、中心:
按照学校与齐鲁医学院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整体部署,现将齐鲁医学院2022年6月授位进程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安排如下。
一、文件依据
文件1.《山东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指南》(山大研字【2022】1号)
文件2.《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山大研字【2022】3号)
文件3.《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
文件4.《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山大研字【2007】31号)
文件5.《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要求的通知》
文件6.《山东大学答辩委员会及答辩人须知》
文件7.《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 (修订稿)》
文件8.《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认定和管理的通知》
文件9.《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文件10.《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有关事项安排的通知(部分内容参考)》
文件11.《齐鲁医学院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毕业原始数据审查及学位论文终稿审核的相关意见》(内含附表、附件)
二、学位论文匿名评阅
(一)评阅结果导入及评阅书反馈
请各学院及时将送审匿名评阅论文结果导入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并将评阅书反馈至导师或学生。
博士学位论文及被学校抽审的硕士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结果将由研究生院学位办集中导入,请予以关注。
(二)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判断及使用
1.论文评阅结果符合学校答辩条件的,仍需严格按照评阅专家提出意见修改学位论文。修改须保留学位论文“评阅版”与“修改痕迹版”,经导师确认修改完成后可参与答辩。答辩通过后,学位申请人仍需根据答辩委员专家意见继续完成“修改痕迹版”终稿论文。全部学位申请流程中导师、答辩委员会及学科评议组应对照论文“修改痕迹版”进行严格审核,确保学位论文质量。
2.论文评阅结果有异议但符合申诉的,按照管理办法申诉要求处理。
3.论文评阅结果有异议且不符合申诉的,按照管理办法相应处理。
(三)申诉及申诉处理
1.申诉的提出
满足申诉条件的申请人须在获得论文评阅结果1个工作日内书面提出申诉,填写并提交附件1《山东大学学位论文申诉情况表》,导师审核并签署意见。
2.申诉申请的审批
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下简称“分会”)委托各学科评议组组织相关专业3-5名专家进行审查。专家组由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组成,原则上至少有1位为学科评议组成员。专家组严格审查学位论文与匿名评阅专家意见,提出是否同意其申诉的意见与理由。对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不接受其申诉申请,并视情况提交学院开展调查与处理。
3.学位办与各学院分别组织申诉工作
依照送审单位由学位办和各学院分别组织申诉匿名评阅。
各学院报送申诉材料及要求:
(1)附件1《山东大学学位论文申诉情况表》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该表经齐鲁医学院研教办加盖分会公章后予以返回,归学生学位档案。
(2)附件2《同意申诉学生汇总表》纸质版及电子版,纸质版须加盖学院公章。
(3)报送时间:学院送审的硕士学位论文申诉人员以上材料请于5月17日报送至研教办;学位办送审需申诉人员请根据评阅结果返回时间及时开展专家组审批并完成材料报送。
4.申诉结果的应用与处理
本次进程各学院组织申诉评阅结果原则上5月19日应全部返回,避免申诉结果影响答辩安排。学位办送审论文申诉情况视学校时间安排,作出如下处理:
(1)若申诉结果返回时间早于学科评议组会议召开时间,申诉成功且已通过答辩者,正常修改提交答辩后论文终稿,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下简称“查重”),检测结果符合要求者提交分会。
(2)若申诉结果返回时间晚于学科评议组会议,但已通过答辩者,暂不查重,各学科评议组会议请进行特殊表决,表决意义为“如申诉通过且查重合格,则表决有效”。此类学生申诉结果返回且通过者,各学院及时查重并将结果补充报送至研教办;申诉失败或查重超标经鉴定存在学术不端者,答辩无效,后续处理依相关文件处理。
(3)分会召开前,凡申诉及查重均通过人员,正常提交分会表决;分会召开前,申诉结果仍未返回者,分会进行“特殊表决”,表决意义为“如申诉通过且查重合格,则表决有效”,此类学生申诉结果返回且通过且查重通过者,分会予以正常报送至校学位委员会。申诉失败或查重超标经鉴定存在学术不端者,答辩无效,后续处理依相关文件处理。
(4)各学院请学科评议组会后报送附件3《申诉结果未回且已通过答辩学生汇总表》。
三、内部、涉密学位论文的认定
申请办理“内部”、“秘密”级以上的学位论文,按文件8《关于进一步规范研究生涉密学位论文认定和管理的通知》要求办理。
四、学位论文答辩
(一)答辩时间及方式
此次答辩在2022年5月29日之前完成。
请各学院遵守属地、学校等疫情防控要求,以师生医务员工安全保障为基本原则,科学设计答辩流程,谨慎选择线上答辩或线下答辩方式,并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各项工作。
(二)答辩委员会组成
答辩委员会组成执行文件3《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文件5《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要求的通知》等相关规定。
注:山东大学校内编制教师、山东大学直属医院职工、名下有山东大学在读研究生的导师、具备2022年招生资格导师均属于校内教师。
(三)学位论文答辩程序要求
执行文件4《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文件5《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要求的通知》、文件6《山东大学答辩委员会及答辩人须知》等相关规定。
五、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查重)
查重由各学院自行组织,严格按照文件9《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进行。系统提交的查重论文须确保是严格按照匿名评阅专家及答辩委员会意见进行修改后的论文终稿。
各学院组织查重“总文字复制比”超过15%学位论文的鉴定。经鉴定不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正常报送学位材料及相应学生的附件4《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
六、学位授予材料报送
(一)需报送至齐鲁医学院研教办的材料
报送要求:6月1日11:30之前完成报送。
1.由各单位审核汇总并加盖学院公章附件5《授学位人员表决票汇总表(正常表决+特殊表决)》的纸质版、电子版;
(1)本汇总表为分会表决的主要依据,请各单位认真核查并为表格上的全部信息负责。请逐一审核:每个学生论文匿名评阅、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是否已经符合要求;是否已经通过答辩并已提交答辩表决票;是否已经学科评议组完成终稿论文“修改痕迹稿”的审核。
(2)请各单位认真核查表决票汇总表上的人员名单与系统生成的学科评议组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一致且顺序正确。
2.系统生成的附件6《学科评议组同意授予学位人员名单》纸质版、电子版。
注意:请各单位认真核对学位申请人员类型、专业及授予学位门类,加盖学院公章。名单需作出如下说明:本次进程最终毕业审核(答辩资格审核)通过人数人员、毕业审核(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但未授予学位人数人员、本次学科评议组拟同意授学位人数人员等信息。
3.由各单位审核汇总并加盖学院公章的附件7《毕业审核通过(答辩资格审核通过)但未授予学位人员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4.由各单位审核汇总并加盖学院公章的附件2《同意申诉学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5.由各单位审核汇总并加盖学院公章的附件3《申诉结果未回且已通过答辩学生汇总表》纸质版、电子版。
6.附件4《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纸质版各1份。
(二)需各学院自行报送至学位办的材料
报送要求:分会召开后,研教办将及时把表决结果及时间安排反馈各学院,请各学院自行完成报送,预计报送时间为6月9日。
1.《山东大学申请博士学位人员登记表》(从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导出)纸质版,1份/博士。
注意:博士学位申请人要完整、准确填写表中的各项内容,不可空项,打印须为正反面。
2.一张2寸彩色背胶照片。照片用于制作学位证书,务必和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电子照片同版同照,照片背面填写学号及姓名并风干。
3.《关于同意使用本人学位论文的授权书》纸质版,1份/每人。
4.胶装终版论文:博士学位论文3本,硕士学位论文2本。
(1)报送论文为答辩完成后的最终定稿论文,将由学位办公室统一向国家图书馆、知网、万方数据提交,扫描后上网公开。要认真检查论文中的《原创性声明》和《关于学位论文使用权的声明》是否已签字,导师和申请人的签字不能由其他人代签,《学位论文评阅及答辩情况》是否填写准确、完整。
(2)已办理“内部”的学位论文也需提交,封面密级处填写“内部”字样。已办理“秘密”级以上的涉密论文按照文件8《山东大学涉密研究生与学位论文管理办法(试行)》执行。
注:1.第一、二临床学院及融合中心材料请报送至研教办,由研教办汇总报送。2.以上需报送至学位办的材料凡需加盖分会公章的,请联系研教办确定时间及安排。
七、学位档案整理与归档
(一)各学院自行负责学生学位档案如学位审批书、专业学位申请书等全部材料的收集、盖章(包括分会及学校)、反馈、整理与归档。完成时间统一按照学校要求执行。
(二)第一、二临床学院及融合中心学位档案的整理与归档各自完成,完成时间按照研教办要求执行。
八、授位名单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审核通过后,学校将对授予学位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七个工作日。具体公示时间及内容请关注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网站。
九、学位证书领取
公示结束,学位办将在系统中添加学位授予日期、委员应到、实到人数、证书编号等信息,请及时登录系统查看。
学位证书领取请关注学位办及齐鲁医学院研教办通知及安排。
十、工作要求
(一)重视学位授予质量。严格落实学校、齐鲁医学院关于学位授予相关政策、文件、规定的要求,充分履行学科评议组及分会对学位授予质量与学位论文水平把关的职责。
(二)保障学位论文质量。导师与学生须确保留存学位论文“匿名评阅版”与“修改痕迹版”终稿。终稿须确保已根据匿名评阅专家、答辩委员会专家、学科评议组专家意见完成修改。
(三)落实学位申请全流程中原始数据问询及审查。本批次上交的学位论文终稿中,建议学生将附件8《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记录审查表》附在学位论文中。各单位须建立完善原始数据留存机制,坚决杜绝学术不端行为,确保授位人员信息准确、全面、可追踪。
(四)自2022年6月授位进程全面落实文件11《齐鲁医学院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毕业原始数据审查及学位论文终稿审核的相关意见》(内含附表、附件),确保学位授予质量及学位论文水平。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qlyxbxw@sdu.edu.cn
相关文件及附件请至群内下载。
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