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学各学院:
根据《关于开展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工作的通知》(学位(2014)16号)(附件1)、《关于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有关事项的通知》(学位办[2018]25号)(附件2)以及山东大学研究生院的相关要求,本轮学位授权点合格评估于2018年11月底完成自我评估工作并上报材料。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组织
填报材料工作是合格评估工作的重要环节。医科各学位授权点的填报工作由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牵头,负责统筹协调,各学院负责落实具体填报工作并指定专人负责。对于同一授权点在不同单位招收培养研究生的,由研究生处负责协调,各学院须积极配合并按照要求提供详细的数据和材料;临床学科的填报工作由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与临床医学院共同完成。
二、上报材料的授权点名单
学科代码 |
授权学科(类别) |
授权级别 |
授权类型 |
落实单位 |
1001 |
基础医学 |
博一 |
学术学位 |
基础医学院/齐鲁医学院 |
1002 |
临床医学 |
博一 |
学术学位 |
临床医学院/齐鲁医学院 |
1003 |
口腔医学 |
博一 |
学术学位 |
口腔医学院/齐鲁医学院 |
1004 |
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 |
博一 |
学术学位 |
公共卫生学院/齐鲁医学院 |
1007 |
药学 |
博一 |
学术学位 |
药学院/齐鲁医学院 |
1011 |
护理学 |
博一 |
学术学位 |
护理学院/齐鲁医学院 |
1051 |
临床医学博士 |
博士 |
专业学位 |
临床医学院/齐鲁医学院 |
1051 |
临床医学 |
硕士 |
专业学位 |
临床医学院/齐鲁医学院 |
1052 |
口腔医学 |
硕士 |
专业学位 |
口腔医学院/齐鲁医学院 |
1053 |
公共卫生硕士 |
硕士 |
专业学位 |
公共卫生学院/医药卫生管理学院/齐鲁医学院 |
085235 |
工程硕士(制药工程) |
硕士 |
专业学位 |
药学院/齐鲁医学院 |
三、上报材料内容
1.《学位授权点自我评估总结报告》(以下简称《总结报告》,样式见附件4)。《总结报告》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编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按领域分别编制。
2.《学位授权点基本状态信息表》(以下简称《信息表》,见附件5、6 )。该表反映2013年-2017年学位授权点状态,按一级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编制,工程硕士专业学位类别按领域分别编制。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授权点填报不同的表格。
四、材料报送时间和形式要求
1.《信息表》以Excel文件形式上报,由各单位于2018年10月10日前报送研究生处。
Excel文件命名格式:按“10422山东大学+授权级别+学科(类别、领域)代码+学科(类别、领域)名称”规则命名,例如“10422山东大学博士0101哲学”、“10422山东大学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
2.《总结报告》由各单位于2018年11月5日前以pdf文件形式上报。其中《培养方案》不包含在《总结报告》中,每个授权点单独一个文件上报。
pdf文件命名格式:
①《总结报告》按“10422山东大学+授权级别+学科(类别、领域)代码+学科(类别、领域)名称+总结报告”规则命名,例如“10422山东大学博士0101哲学总结报告”、“10422山东大学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总结报告”。
②《培养方案》按“10422山东大学+授权级别+学科(类别、领域)代码+学科(类别、领域)名称+培养方案”规则命名,例如“10422山东大学博士0101哲学培养方案”、“10422山东大学硕士085211计算机技术培养方案”。
五、工作要求
1.上报材料工作将直接影响合格评估结果,按国家文件要求,未能在规定时间上报材料的授权点将被视为放弃授权。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落实责任,认真组织,确保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材料上报工作。评估中使用的数据材料要准确可靠,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将严肃处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各单位撰写的《总结报告》须遵循规定的提纲结构。撰写具体内容时,可参照国家2017年印发的《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附件9)中申报本授权点的基本要求,对涉及到的数据和内容有明确体现。
六、联系方式
研究生院学位办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62863
电子邮件:xwb@sdu.edu.cn
qq工作群:108338662
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联系人:成老师 李老师
联系电话:0531-88381578
电子邮件:yxbyjs@sdu.edu.cn
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
2018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