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根据学校工作整体工作部署,决定进行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下设各学科评议组换届工作(各学院根据实际情况完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学科评议组是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下设分支机构,在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的指导和领导下,具体承担本学科学位相关工作并对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负责。学科评议组一般由5—13人组成,设组长1人,副组长2人,组长由各单位主要行政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委员从本单位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人员中产生,应为研究生导师。组长、副组长中须至少有1人为非党政职务人员。鼓励优秀青年导师参与学位评定工作。
二、工作职责
1、研究、审核并向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报告本单位研究生教育工作中的有关事项;
2、审核并向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推荐增列研究生指导教师、研究生合作指导教师和每年度招生导师资格;
3、在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指导下,组织学位授予学科专业申报材料和学位授予质量检查、评估材料;
4、做好学校、齐鲁医学院和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布置的其他工作。
三、任期年限
各学科评议组成员任期为二至三年。
四、工作规程
各学科评议组会议作出决定时,以不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经全体成员1/2以上(含1/2)同意方为通过并报医学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根据工作需要对学科评议组组成进行换届或调整后,于5月17日前将附件内容报研究生处,电子版发至yxbyjs@sdu.edu.cn。联系电话: 88381578 。
附件:各学科评议组成员信息表
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
二○一八年五月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