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院管理部门:
为推动我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学术成果, 学校2018年继续开展全日制在校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申报及评选。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评审原则
成果奖评审本着“奖励优秀,鼓励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过程要严格、认真、公开、公正。
二、成果奖申报范围
该奖项按学术成果进行奖励,参评学术成果须为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
所有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申报者可提交多项学术成果参评,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学术成果不能再次申报此奖项。
三、申报条件
参评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
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医院管理部门,在SCI、SSCI、AHCI及CSSCI收录期刊上正式发表,不包括综述类文章。
发明专利:研究生本人为前两位发明人,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
2.SCI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请参照此通知附件。
3.参评成果应为2018年4月30日之前获得。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1.临床医学以本学期正常学制范围内博士研究生在读人数为基数分配各医院推荐指标(详见附件1)。
2.硕士研究生不做推荐指标分配基数,但可与博士研究生同标准参评。
五、评审程序
本年度启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成果奖申报信息,参评成果须通过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申报评审程序:
1.成果信息填报与审核:
①研究生个人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本人学术成果信息,研究生导师及所属医院管理部门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18年5月2日17:00。
②填报《2018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填写信息应与系统中一致)
③提交获奖成果证明材料
2.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核:申报者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经导师审核同意签字后提交所属医院管理部门;
3.医院管理部门推荐:医院管理部门对参评成果进行审核后,按照名额数向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推荐优秀学术成果,提交《2018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并签字盖章报送齐鲁医学院;
4.确定临床医学推荐人选及排序: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组织专家组评审。确定临床医学推荐人选;
5.最终产生医学各学科获奖人员名单,评审结果经公示无误后公布。
六、材料提交
请各医院管理部门于2018年5月2日17:00之前, 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医学部研究生处(综合楼610室),电子版以医院为单位打包发至maqianyun1991@126.com:
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电子版与纸质版(系统打印,导师签字,学院盖章)A4纸质一式6份。
2.《2018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模板见附件3,信息审核人、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3.成果证明电子版,包括:成果论文全文电子文档(pdf格式)或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电子扫描文档等,不需要提交纸质版。
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为:材料名-学号-姓名-或材料名-学院代码-学院,如:申报表-201520001-丁**、成果证明-201520001-丁**;推荐汇总表-001-哲社、成果奖申报(文件夹)-001-哲社;等。
七、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各医院管理部门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成果评选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推荐做法。因审核、评审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医院管理部门下一年度评审推荐指标。要及时提交推荐结果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
3.成果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4.本年度首次使用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申报系统,各医院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沟通,以利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