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院管理部门:
为推动我校创新型人才培养,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激励研究生多出高水平学术成果, 2019年学校继续开展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评审原则
成果奖评审本着“奖励优秀,鼓励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过程要严格、认真、公开、公正。
二、成果奖申报范围
该奖项按学术成果进行奖励,参评学术成果须为研究生在学期间获得。
所有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申报者可提交多项学术成果参评,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学术成果不能再次申报此奖项。
三、申报条件
参评学术成果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1.成果形式为学术论文或发明专利。
学术论文:研究生本人为第一作者且山东大学为第一作者单位,在SCI、SSCI、AHCI及CSSCI收录期刊上正式发表(必须有卷期、页码),不包括综述类文章。
发明专利:研究生本人为前两位发明人,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
2. SCI收录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统一采用论文发表年度的Web of ScienceJournal Citation Reports(JCR)数据(IF 取发表当年5年平均,分区取大小类中最优分区)。
3.参评成果应为2019年4月30日之前获得。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1.临床医学以本学期正常学制范围内博士研究生在读人数为基数分配各医院管理部门推荐指标(详见附件1)。
2.硕士研究生不做推荐指标分配基数,但可与博士研究生同标准参评。
五、评审程序
本年度启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成果奖申报信息,参评成果须通过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申报评审程序:
1.成果信息填报与审核:
①研究生个人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本人学术成果信息,研究生导师及所属医院管理部门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系统关闭时间为2019年4月29日17:00。
②填报《2019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填写信息应与系统中一致)
③提交获奖成果证明材料
注: 为避免对于在系统中申报学术成果奖时秘书审核成果的遗漏,所有需要秘书在系统中申请审核成果的学生,务必于2019年4月26日17:00前携带本人签字的纸质申请书(模板见附件4)至综合楼610,所有未提交申请书的同学,一律不予审核。
2.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核:申报者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经导师审核同意签字后提交所属医院管理部门;
3.医院管理部门推荐:医院管理部门对参评成果进行审核后,按照名额数向齐鲁医学院研究生处推荐优秀学术成果,提交《2019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并签字盖章报送齐鲁医学院;
六、材料提交
请各医院管理部门于2019年4月30日17:00之前, 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至医学部研究生处(综合楼610室),电子版以医院为单位打包发至py@sdu.edu.cn:
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电子版与纸质版(系统打印,导师签字,学院盖章)A4纸质一式6份。
2.《2019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模板见附件3,信息审核人、学院负责人签字,学院盖章)
3.成果证明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成果论文全文电子文档(pdf格式)或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电子扫描文档等,不需要提交纸质版。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为:材料名-学号-姓名-或材料名-学院代码-学院,如:申报表-201520001-丁**、成果证明-201520001-丁**;推荐汇总表-001-哲社、成果奖申报(文件夹)-001-哲社;等。
纸质版: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包括:论文、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材料须经研究生本人及导师签字,所属医院审核盖章。
七、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各医院管理部门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成果评选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推荐做法。因审核、评审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医院管理部门下一年度评审推荐指标。要及时提交推荐结果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
3.成果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
4.本年度首次使用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申报系统,各医院管理部门申报评审过程中如遇任何问题请及时反馈、沟通,以利改进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