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医院管理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贯彻落实全国研究生教育会议精神和《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要求,推动创新型人才培养,鼓励研究生产出高水平、多元化学术成果,2021年学校继续开展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以下简称成果奖)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成果奖评审原则
成果奖评审本着“奖励优秀,鼓励创新,宁缺毋滥”的原则,评选过程要严格、认真、公开、公正。
二、成果奖申报范围
1.成果奖按照研究生在学期间所取得的学术成果进行奖励。
2.具有我校学籍的在学研究生均可申报。申报者可提交多项学术成果参评,已经获得过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的学术成果不得再次申报。
三、申报条件
1.学术成果应体现学科领域领先水平、具有创造性和代表性,包括正式公开发表(必须有卷期、页码)的学术期刊论文和学术会议论文,已正式出版的学术著作,已结题的研究报告,已获授权且有应用证明的发明专利,以及作品等多种形式的创新成果。
2.文字性学术成果须是申报者为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负责人或第二作者(导师一作),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发明专利须是申报者位列发明人前两位,且山东大学为成果第一单位。
3.影响因子和分区: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参照《山东大学人文社会科学学术期刊管理办法》,医学学术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统一采用论文发表年度的Web of Science Journal Citation Reports(JCR)数据(分区取大小类中最优分区)。
4.学术成果应为2021年4月30日之前正式公开发表(有出版年、卷期号、起止页码/文献号)。
四、推荐名额分配原则
1.临床医学以本学期正常学制范围内博士研究生在读人数为基数分配各医院管理部门推荐指标(详见附件1)。
2.硕士研究生不做推荐指标分配基数,但可与博士研究生同标准参评。
五、评审程序
使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成果奖申报信息,参评成果须通过学校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提交,申报系统使用说明详见附件2。
申报评审程序:
1.成果信息填报与审核:
①研究生个人须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中完善本人学术成果信息,研究生导师及所属医院管理部门对研究生填报的成果信息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准确性、真实性进行审查核实。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系统从4月28日9:00开始开放。
② 填报《2021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模板见附件3,填写信息必须与系统中一致)
③ 提交获奖成果证明材料
成果论文全文电子文档(PDF格式)或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电子扫描文档等,鼓励提供成果检索报告。所有成果材料合并一个PDF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
注: 为避免对于在系统中申报学术成果奖时秘书审核成果的遗漏,所有需要秘书在系统中申请审核成果的学生,务必于2021年4月28日17:00前携带本人签字的纸质申请书(模板见附件4)至综合楼612,所有未提交申请书的同学,一律不予审核。
2.个人申请与导师审核:申报者通过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打印《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经导师审核同意签字后提交所属医院管理部门;
3.医院管理部门推荐:医院管理部门对参评成果进行审核后,按照名额数向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推荐优秀学术成果,提交《2021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并签字盖章报送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六、材料提交
请各医院管理部门于2021年5月8日17:00之前, 将下列材料纸质版报送至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综合楼612室),电子版以医院为单位打包发至py@sdu.edu.cn:
1.《山东大学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奖申报表》电子版与纸质版(本人及导师通过系统提交电子签名后,系统打印,医院管理部门盖章)A4纸质一式6份。
2.《2021年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优秀学术成果推荐汇总表》电子版与纸质版(模板见附件3,信息审核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医院管理部门盖章)。
3.成果证明纸质版+电子版材料
电子版:成果论文全文电子文档(PDF格式)或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电子扫描文档等,鼓励提供成果检索报告。所有成果材料合并一个PDF上传到研究生管理系统,并且提交同样的电子版至电子文档的命名格式为:成果证明-学号-姓名,如:成果证明-201520001-丁**。
纸质版:成果及其证明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包括:论文、专利证书、成果授权证明及转让、推广证明等,材料须经研究生本人及导师签字,所属医院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七、相关说明与要求
1.申报者提交的各项信息和材料必须符合申报要求且真实、准确、规范。成果信息不实、弄虚作假者按学校有关规定处理。
2.各医院管理部门要认真进行申报材料审核以及成果评选推荐,注重从成果本身的学术价值,即创新性、前瞻性、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不提倡单纯依分区、影响因子等单项因素排序的简单化推荐做法。因审核、评审把关不严造成不良后果的,将减少或取消该医院管理部门下一年度评审推荐指标。由于需要按时在系统填报,请各医院按时提交推荐结果并报送相关材料,逾期视为放弃本年度参评,不予以任何形式的追加评审,请务必按时申报。
3.成果申报所提交的各项材料均不再返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