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函〔2021〕8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2021年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我校获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项目申报名额分别为: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16项;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16项;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16项。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
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往年已获批的同类省项目不可重复申报;同类项目立项在研尚未结题的不可申报。
1. 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
申报范围须为我校现行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以近三年连续开设的博士、硕士研究生学位课程、特色优势课程为主,体现对教育教学的示范作用,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优质课程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2)要求。鼓励申报建设双语和全英文课程。
2.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申报范围须为我校现行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中设置的课程,符合《山东省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建设实施方案》(鲁学位〔2016〕8号,附件2)要求,每门课程案例库建设项目中教学案例一般不少于10个。鼓励申报建设双语和全英文案例库。
3.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研究周期一般为 2-3 年,须围绕研究生教育改革发展、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创新、导师队伍建设、教学管理和质量监督体系建设等领域开展研究,旨在研究解决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中的重点和难点问题,培育一批高水平教育教学成果。符合《山东省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和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鲁教研字〔2019〕3 号,附件3)中规定的立项条件和项目参考要求。
4. 研究生优秀成果奖(专业学位)
第一申请人应为具有我校学籍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每项成果的申报者一般不超过3人,指导教师不超过2人。申报成果应为在校期间以山东大学名义取得的相关成果。
支撑材料:根据申报成果的不同类型提供相应支撑材料。主要包括研究工作报告、技术报告,或直接反映本成果的材料,如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等(著作、论文须为正式出版或发表);科技查新报告书;科技成果鉴定书;使用单位证明书,或经济、社会效益评估证明书、获奖证书、专利证书等相关资料;申报者有工作单位的,应由其工作单位出具该申报成果为非工作职务成果的证明和相关材料。
二、申报程序
(一)培养单位审核评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培养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二)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按照公平、公正、公开和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择优遴选,组织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按推荐限额报送省教育厅。
(三)网上申报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网上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材料报送时间
2021年8月13日下午5点前,由各培养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逾期不予受理。
(二)材料命名方式
所有电子版文件命名须注明材料名称、培养单位及第一完成人(如:**申报书-山大**学院-姓名;**支撑材料-山大**学院-姓名;**汇总表-山大**学院等)。
(三)材料报送要求
请在规定时间之前将纸质版申报材料报送至综合楼612,电子版申报材料发送至py@sdu.edu.cn,申报材料模板见附件4。
1. 研究生优质课程建设
每个培养单位限报2项(需排序)。请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单位审核意见处盖章)和汇总表,电子版申报书和汇总表。
2. 专业学位研究生教学案例库
每个培养单位限报2项(需排序)。请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单位审核意见处盖章)和汇总表,电子版申报书和汇总表。
3. 研究生教育教学改革研究项目
每个培养单位限报1项。请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2份(单位审核意见处盖章)和汇总表,电子版申报书和汇总表。
4. 专业学位研究生优秀成果奖
齐鲁医院、省立医院、生殖医院、山大二院限报2项(需排序),其他医院限报1项。请提交纸质版申报书一式3份(单位审核意见处盖章)和汇总表,电子版申报书和汇总表,相关支撑材料随申报书一起报送。若存在“成果特别突出的研究生,需突破现有分配推荐人数”的特殊情况,请务必于8月13日上午12:00前与研教办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