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39号)(附件1)文件精神和齐鲁医学院《关于做好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的通知》,现将临床医学2021年博士生中期考核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中期考核是博士生培养的必修环节,是对博士生入学以来学习与科研情况的一次全面考察,对基础扎实、富有创新潜力的博士生给予激励,对不适合继续攻读博士学位的人员及时进行分流。
二、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生为:2020级普通博士生(含专业博士)、2019级直接攻博生、2021年转入博士阶段的硕博连读研究生和其他年级需要参加中期考核的博士生。具体名单见附件2.
参加本次中期考核的博士研究生应在中期考核前完成学位论文开题,由各医院组织开展,并留存博士开题报告的相关资料。硕博连读转博资格考试可替代政治思想考核、学科综合考试等中期考核相关环节,具体由各医院确定。
三、各临床医院成立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院长为主要成员的中期考核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开、公正、宁缺毋滥”的原则组织实施临床医学院博士生中期考核。
四、各临床医院成立博士生中期考核委员会,由5名及以上专家组成,成员中博导半数以上。
五、考核内容:考核委员会对学生思想表现、培养方案中课程学习(成绩与学分)完成情况、科研能力、开题报告完成情况与质量及健康状况等进行综合考评。
六、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暂缓通过、终止攻读博士学位四个等级。
各单位要严格遵照《山东大学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中期考核管理规定》(山大研字〔2016〕39号)文件(附件1)中第六条确定的办法执行。如有特殊情况,需向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提交书面报告,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将对该单位博士研究生培养质量开展追踪考核,并从招生、培养、学位等全过程进行综合评估。
学生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则中期考核暂缓通过。
① 两门以上课程不及格;
② 中期考核专业英语或专业知识考试不合格;
③ 存在违规违纪或学术不端行为;
④ 课题研究进度缓慢,无法正常毕业;
⑤ 所有博士生必须参加第一次中期考核,未参加的按暂缓通过处理。
考核结果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4年内最多可再参加1次中期考核,第二次中期考核结果仍为暂缓通过的博士生,终止其攻读博士学位。
七、按照中期考核管理规定要求,博士生中期考核结果将作为学业奖学金发放依据。中期考核优秀博士生每人另外奖励5000元。
八、博士生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向考核单位(所在临床医院)中期考核领导小组申请复议。博士生对复议结果有异议的,可向齐鲁医学院提出书面申诉。
九、中期考核完成时间
请于11月18日前完成本次中期考核工作,并公示考核优秀及暂缓通过人员名单。考核结束后,各临床医院汇总考核结果,并将以下材料报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博士开题报告、专业课、专业外语考试试卷等纸质材料由医院妥善保存。
1.《2020年博士中期考核成绩汇总表》 (电子版发送至py@sdu.edu.cn)
2.《2020年山东大学博士生中期考核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py@sdu.edu.cn)
3.《博士论文开题报告》(电子版打包发送至py@sdu.edu.cn)
4.《山东大学博士研究生中期考核情况表》
5. 专业课、专业外语试卷
上述材料1-3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材料1、2、4纸质版交至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分管领导签字,加盖医院教育处公章)。
十、研究生管理信息系统使用说明
1. 博士生登录管理信息系统,在“培养管理-中期考核(筛选)-提交开题报告”处录入开题报告信息。
请各医院认真组织实施,规范考核程序、完善考核机制,全面提高博士生培养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