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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培养工作】转:关于组织申报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研究生)暨山东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2021-11-04 09:56  

各有关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 号附件1)要求,为做好项目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6通知如下:
一、申报限额和申报要求
   (一)申报限额
   本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设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特等奖和一等奖合计 55 项左右,二等奖 95 项左右,单列奖励名额,单独评审(特等奖与本科教育合并评审)。我校申报省级研究生教育教学成果名额为20项,参报省级教学成果奖相关项目评选的同时,作为山东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候选项目进行评选。
   (二)申报范围和申报要求
   符合《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 号,附件1)要求。
   申报成果如有涉密内容,由申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脱密,处理至可公开发表后方可申报。
   已获国家级或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含研究生 教育省级教学成果奖)的成果,如无新的重大创新进展,不得再次申报。
二、申报程序
   (一)培养单位审核评选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根据申报要求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查把关,如发现材料有虚假信息,将取消申报人申报资格,并暂停申报人所在单位下一年度推荐资格。
   (二)学校评审推荐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组织初评和推荐。初评结果经公示后,按推荐限额报送省教育厅。
   (三)网上申报
   学校根据申报要求组织被推荐人进行网上申报,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三、材料报送
   (一)《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附件2)、《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研究生)暨山东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附件3)的 word 版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且有相关人员签名的 PDF 格式扫描件电子文档,以“推荐单位名称+成果名称+申请书+推荐位次”和“推荐单位名称+推荐成果汇总表”命名。
   (二)其他佐证材料。能够反映成果质量和水平的论文、奖励、报道、研究报告等支撑或旁证材料明细表(具体材料应在第一完成单位网站上展示,并在明细表显要位置注明网址链接,供专家在评审中查阅参考,无网址链接或无效网址链接均视为无效证明材料),教学成果应用及效果证明材料,word 版电子文档和加盖公章的 PDF 格式扫描件(合并成册并列出材料目录,A4 版式,不超过 50 页码),以“推荐单位名称+成果名称+佐证材料”命名。
   (三)成果如为著作、教材,应提供纸质版样书 1 本(套)。
   (四)成果如含视频材料,播放时间不超过 15 分钟,为常用视频格式,以“推荐单位名称+成果名称+视频材料”命名。应在第一完成单位网站上展示,并在申请书相应位置注明网址链接。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请于 2021 年 11 月17日前,将本单位推荐成果的以上材料,按以上要求报送至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综合楼612)并发送至邮箱(py@sdu.edu.cn)。除指定材料外,不接受其它纸介质材料。



纸质

Word+签字盖章的PDF

材料(一)

申请书

一式八份

发送邮箱

刻录光盘

材料(一)

汇总表

一式

发送邮箱

刻录光盘

材料(

其他佐证材料

一式八份

发送邮箱

刻录光盘

材料(

著作、教材

一式八份

无需

PDF刻录光盘

材料(

视频材料

申请书注明链接

无需

视频文件

刻录光盘

   联系人:杨倩
   联系电话:0531-88369977


附件:
   1.《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鲁教高函〔2021〕32 号)
   2.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
   3.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研究生)暨山东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


研究生院、党委研究生工作部
2021年11月3日


附件【附件1-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开展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评选工作的通知.pdf已下载
附件【附件3-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研究生)暨山东大学研究生教学成果奖推荐成果汇总表.doc已下载
附件【附件2-第九届省级教学成果奖(高等教育类)申请书.doc已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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