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临床医学博士研究生:
根据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山大研字[2007]31号)、《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修订稿)》、《关于进一步明确研究生学位论文答辩过程要求的通知》,所有学位申请人必须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且预答辩通过者方可提出学位论文答辩申请。
2023年9月授位进程资格审核工作拟于2023年6月中下旬结束,请拟此次申请博士学位申请者,于2023年6月20日前完成学位论文预答辩。
预答辩工作参照山东大学《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山大研字[2007]31号)及《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修订稿)》进行。
一、预答辩方式及要求
可采用线上或线下方式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要求导师组留存预答辩全过程视频、语音、文字等资料备查。
二、预答辩委员会组成
预答辩须按照《齐鲁医学院进一步提升博士学位论文质量实施方案(修订稿)》(文件2)中要求执行,即聘请本学科或相关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导师、教授及相当专业职务人员3-5人(含1位校外专家,山东大学校内编制教师、山东大学直属医院职工、目前有山东大学在读研究生的导师、具备2023年招生资格导师均属于校内教师,其他均属于校外专家)。
三、预答辩材料要求
1.《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预答辩意见书》(附件1,一式两份)。预答辩委员会负责人即预答辩委员会主席签名,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盖章处须空着;医院科教部门须加盖公章;学生扫描预答辩意见书保存,以备学位进程中其他工作的使用。
2.《齐鲁医学院研究生预答辩及学位论文原始数据真实性承诺书》(附件2,一式两份)。申请人签字,导师审查意见及签字;预答辩委员会审查意见、预答辩委员会主席及全部专家须签字。
3.2023年6月20日17:00前学生提交至医院教育处审核并加盖公章,医院教育处于2023年6月21日17:00前报送至山东大学趵突泉校区教学八楼临床医学院研究生教育办公室。
四、原始资料审查
请导师组重点审核在学期间以山东大学作为第一作者单位发表学术论文及学位论文撰写情况,须有预答辩委员会对原始资料的问辩环节:包括论文相关实验图片、原始资料、实验记录等;如无法提供原始数据或发表论文过程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者,一律不可通过预答辩;该论文不可用于学位申请,请主动联系撤稿或其他处理,相应的学位论文须使用其他学术成果作为支撑进行重新撰写。
五、非首次学位申请人员注意事项
若往次学位申请系学位论文匿名评阅未通过或有异议(含申诉未通过)人员,此次须重新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工作,将修改后的学位论文研究内容在预答辩中予以重新汇报答辩;
若往次学位申请论文匿名评阅有异议,但申诉成功,且当次未完成授位,此次仅申请授位人员,无需再次进行学位论文预答辩;
若往次学位申请系其他原因,如学术不端行为检测鉴定为存在学术不端行为、答辩未通过、导师认为学位论文未达学位申请要求等导致学位申请失败者,须重新组织学位论文预答辩。
六、预答辩通过博人员须系统内维护预答辩成绩
博士需要在山东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https://gradms.sdu.edu.cn/login)完成“预答辩信息维护”。
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3年6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