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培养单位、申请学位研究生:
依据《关于做好2022年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山东大学授予硕士、博士学位工作细则》、《关于进一步规范博士学位论文预答辩和答辩工作的通知》、《齐鲁医学院关于做好2022年6月学位进程研究生答辩及学位授予工作的通知》等相关规定,就2022年6月学位进程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统招)硕、博士答辩相关事宜说明如下。
一、工作安排
请务必下载查看附件1《齐鲁医学院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统招研究生2022年6月学位进程答辩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表》,此次答辩在2022年5月29日之前完成,请遵守属地、学校、培养医院疫情防控政策,根据个人实际情况选择线上答辩或线下答辩并按照要求完成学位论文答辩阶段各项工作。
二、学术成果
毕业审核以“清样”状态提出毕业申请的博士研究生,请于6月2日之前,将附件15《清样复核审查表》填好发送至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培养邮箱py@sdu.edu.cn。医院自行核查硕士用于毕业申请论文成果的状态。
三、学位论文评阅结果(包括申诉结果)未全者相关答辩事宜
学位论文评阅结果未全部返回,且已收到的评阅结果无异议者,或申诉结果未返回者,如若在评阅结果或申诉结果全部返回前欲组织答辩,填写提交附件4《答辩承诺书》后,方可安排答辩。请务必于答辩前提交附件4《答辩承诺书》,一式两份,申请人、导师均签字后于答辩前报送至答辩组及培养医院教育处各一份。
四、申诉
匿名评阅结果全部返回有异议且符合申诉条件(评阅结果有1位专家对论文存在异议,且本次所有总体评价结论中至少包含1个“优秀”或者2个“良好”)的学生,请于收到评阅全部评阅结果后1个工作日内(受学位论文授予阶段工作安排时限制约,受理申诉时间缩短至收评阅意见1日内)提出申诉。符合申诉条件的学位论文,在申诉过程中,各分委会可组织进行答辩;如申诉未通过答辩无效。“申诉程序”及“申诉处理”按照文件1《山东大学博士、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管理办法》执行。
申诉需提交以下材料:
1.附件6《山东大学学位论文申诉情况表》一式一份。
(1)请下载使用附件6《山东大学学位论文申诉情况表》模板;申诉内容按照以下要求填写、报送;
(2)申诉书个人及论文基本信息、评阅意见及专家对论文提出不足之处务必如实详细描述;
(3)请作者本人逐条列出申诉意见,并对“评阅专家对论文提出的不足之处是否科学、公正”作出判断(判断结果为“是”将不予受理申诉);本人签字确认;
(4)请导师对论文申诉意见进行审核,审核结论务必尊重事实依据;字数不得少于100字;导师签字(可电子签名);
(5)电子版材料报送时请将文件命名为“学号姓名-专业《申诉情况表》”例如“2019xxxxx张三-内科学《申诉情况表》”,转换为pdf版发送至邮箱txy@sdu.edu。
2.学位论文(系统中有,由秘书下载无需报送)。
五、答辩委员会组成
(一)申请人导师不能被聘为答辩委员会成员。山东大学校内编制教师、山东大学直属医院职工、目前有山东大学在读研究生的导师、具备2022年招生资格导师均属于校内教师,其他均属于校外专家。
(二)硕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三至五人组成。成员中教授、副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应占半数以上,其中至少有一名外单位(校外)的专家参加。
(三)博士学位论文答辩委员会:由五至七人组成。成员的半数以上应当是博士生指导教师。成员中必须包括二至三名校外具有教授或相当技术职务的专家(其中至少有一位博士生指导教师),论文答辩委员会主席应由博士生指导教师担任。
(四)硕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硕士学位或中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博士学位论文答辩秘书应由具有博士学位或副高级及以上技术职务人员担任。
六、学位答辩程序要求
(一)答辩组织者宣布答辩委员会成员名单。
(二)答辩委员会主席主持论文答辩并宣布开会。
(三)答辩委员会主席委托答辩秘书宣读《答辩委员会及答辩人须知》。
(四)答辩人导师介绍申请者简况。
(五)答辩人报告论文的主要内容(硕士学位论文一般30分钟左右,博士学位论文一般60分钟左右)。
(六)答辩过程中所有答辩人需对论文匿名评阅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及论文对应修改情况逐一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并记入答辩记录。博士答辩人和参加过预答辩的硕士答辩人需对预答辩委员会专家与论文匿名评阅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逐一作出详细的解释说明,并记入答辩记录。学位申请者在答辩前应填写附件17《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及终稿审核情况表》,答辩委员会针对学位申请者是否已按预答辩意见、匿名评阅意见对论文进行逐条修改进行审查,在附件17《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及终稿审核情况表》(一式两份)填写审查意见并签字。
(七)答辩委员会质询,答辩人回应;答辩委员会必须对博士、硕士的发表成果及学位论文进行原始资料的问辩环节,并在附件5《齐鲁医学院博士、硕士研究生毕业答辩及学位论文真实承诺书》上签署意见,原始资料审核不通过者,答辩不可通过。
(八)答辩委员会举行内部会议,宣读导师和评阅人的评阅意见,形成答辩决议,对是否建议授予学位作出决议,由主席及委员签字。
(九)由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委员会决议和是否建议授予硕士或博士学位的决议。
(十)答辩人对答辩委员会的决议作表态发言。
(十一)答辩委员会主席宣布答辩会结束。
答辩委员会必须坚持学术标准,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评审论文时应严格把关,不降格要求。答辩要发扬学术民主,以公开方式进行(保密专业除外)。对于是否授予学位,应以不记名投票方式,经全体成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七、研究生毕业原始数据审查及学位论文终稿审核
(一)毕业原始数据审查
学位论文预答辩、研究生毕业审核、答辩环节均应严格落实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原始数据问询与审查程序,学位论文中涉及Western原始数据需附入学位论文后。若研究内容不涉及Western数据,由导师负责详细说明原始数据内容。所有答辩申请人请填写附件16《研究生学位论文原始数据审查表》导师审核签字,附于学位论文终稿中。
(二)学位论文终稿审查
1.答辩后提交论文终稿时需就答辩委员会专家提出的修改意见及论文对应修改情况附导师详细审核意见。终稿审核完成后填写完善附件17《博士、硕士学位论文修改及终稿审核情况表》(一式两份)。
所有学生均需按照预答辩委员会、外审专家、答辩委员会专家意见修改论文,修改过程中请保留“匿名评阅论文的原版”与包含所有修改痕迹的“痕迹版”终稿论文,同时做好修改记录说明,以备审查。
八、学术不端行为检测
完成答辩至5月31日上午10点之前,请学生根据评阅专家意见和答辩委员会意见修改论文,形成查重终版论文,并在“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查重论文上传”栏目上传,完成导师系统审核通过。
齐鲁医学院对学生提交、导师审核通过的查重终版论文进行学术不端行为检测。检测结果说明:总文字复制比小于15%(不含15%)的,由导师负责把关,无学术不端者可正常申请学位;在15%与30%之间(含15%,30%)的,需提交附件7《山东大学学位论文重复性检测审查表》至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请提供电子版材料,发送至:txy@sdu.edu.cn)。由学院组织不少于3人的专家组进行鉴定,无学术不端行为的可正常申请学位;总文字复制比大于30%的,本次学位申请无效。凡是查重结果不符合学校及齐鲁医学院答辩要求者,已组织的答辩无效。
学术不端行为检测具体规定见文件7《山东大学关于“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系统”使用管理办法(试行)》。
九、学位材料报送
材料报送分为(一)学生个人提交材料(5月31日之前)至医院教育处、(二)医院集中报送材料至齐鲁医学院(6月1日12:00之前)两个部分。
请学生个人及医院教育处按照附件1《齐鲁医学院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统招研究生2022年6月学位进程答辩工作内容及时间安排表》和附件2《齐鲁医学院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统招研究生2022年6月学位进程学位授予材料清单及报送要求》要求完成各项材料的报送。
已通过毕业审核(含清样等复核审查)、学位论文评阅、学位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者,可查看通知附件自行下载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答辩有关材料(研究生管理系统+群文件附件),表格的格式和大小不得改变。所有答辩材料一律用碳素钢笔填写或打印,字迹务必工整、清晰。需导师、学生和答辩委员会签名之处务必签写完全,不允许打字签名(可电子签名)。
十、重要说明
(一)根据学校文件要求:答辩资格审核通过后,任何撤出当次答辩(学位)进程的行为视为答辩一次失败。再次提出申请时均需重新进行毕业审核及论文评阅、答辩、学术不端行为检测等程序。
(二)答辩及学位申请阶段工作环环相扣,凡是要求按时、按要求完成的工作和材料报送,请务必保质保量按要求完成。因个人原因延误工作程序和材料报送,学位申请无效,责任自行承担。
(三)通知其他相关文件及附件请至毕业群内下载压缩包。
(四)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31-88382881
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医学融合与实践中心研究生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2年5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