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科各学院:
为进一步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21〕35号)、《山东大学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 行动方案(2020-2022)》(山大教字〔2020〕9 号)等文件精神,全面深化学校双创教育综合改革,深化人才培养模式改革, 提高学生双创核心素养、实践能力和国际竞争力,推进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工作与学校人才培养工作全过程深度融合,优化大学生课外创新创业活动质量,提升大学生创新创业卓越团队、优秀成果培育成效,齐鲁医学院拟选聘一批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聘对象与规模
面向医科各学院教师遴选,首批选聘若干名创新创业导师,设立导师组长一名。
二、选聘条件
1.拥护国家各项方针政策,维护国家利益,遵纪守法,具有强烈的社会责任感和奉献精神,热心人才培养事业;
2.具有宽厚的学科专业基础和丰富的创新创业实践经历以及良好的创新创业精神,能够服从相关安排,积极配合学校为大学生提供持续、专业的创新创业指导与服务;
3.熟悉创新创业政策法规,具有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的经历,或具有指导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所需的能力、资源;
4.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导师优先选聘:
(1)近五年曾担任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项目或竞赛的评审专家;
(2)曾指导大学生参加“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高水平创新创业竞赛,并取得省级及以上奖励,或曾指导大学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
(3)主持或作为主要成员参与国家高水平科研项目的专家;科研成果已产生良好的社会、经济效应的专家;
(4)已被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行业协会或地方科技部门聘任的创新创业导师;
(5)具有成功运营企业的经历,或金融、法律、财务、知识产权管理、科研成果转化等创新创业相关领域专家。
三、选聘程序
1.推荐。采用个人自荐和学院推荐两种形式。原则上每学院至少推荐2人,不超过5人。学院推荐时,应本着公开公正、共建共享、以用为本、确保质量的原则择优推荐。
2.入库。个人自荐和学院推荐候选导师通过资格审查后,由齐鲁医学院创新创业委员会评审产生聘任名单,经公示通过后纳入齐鲁医学院的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库和山东大学齐鲁医学院教师发展中心教师培训项目组。
四、导师职责
1.讲座沙龙。开设创新创业讲座沙龙,指导大学生掌握创新创业工作相关知识政策,了解创新创业前沿动态。
2.论证评审。参与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活动设计、项目立项、项目检查、项目验收的论证评审工作。
3.项目指导。直接指导大学生开展科技创新课题研究或创业训练、实践活动,培养大学生创新创业精神、意识、思维、能力。
4.比赛辅导。为学校“挑战杯”“创青春”“互联网+”等大赛参赛队伍进行备赛辅导。
5.咨询诊断。为大学生提供创新创业发展定位、成长路径、项目实施等具体问题、困难的咨询诊断服务。
6.师资培训。为学校创新创业教育课程师资、管理服务人员培训提供帮助,共同推动学校创新创业成果转化。
五、保障机制
1.导师参加创新创业讲座沙龙、评审论证、培训辅导、咨询诊断等创新创业扶持活动,按照学校劳务酬金发放标准支付劳务报酬。
2.通过多种渠道,组织推介活动,宣传推广入库导师工作业绩、研究成果,推动导师成果转化,并为导师提供优秀生源对接服务。
3.入库导师所指导的项目及团队优先纳入本科生创新创业计划项目的资助扶持范围,优先推荐参加各类创新创业比赛和相关活动。
4.同等条件下,优先推荐入库导师参评各级相关荣誉、奖励。
六、材料申报
个人自荐专家及学院填写《齐鲁医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聘任申报表》(附件),电子版于2022年6月30日前发送到邮箱lxyang@sdu.edu.cn,纸质版交到综合楼611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丽霞
联系电话:88362173
齐鲁医学院本科教育管理办公室
2022年6月27日